【希望之聲2017年04月18日訊】(本台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建議候任特首林鄭月娥,特赦3年前占領中環的所有參與者,及在運動中毆打抗議人士的「七警」和退休警司朱經緯, 以展示她修補社會撕裂的誠意。不過,民主及建制政黨均對意見有保留,胡志偉最後收回言論。
胡志偉在接受港媒報章專訪時,建議林鄭月娥上任行政長官後,成立獨立專責小組檢討占中事件,研究引用基本法48條,特赦占領運動中所有參與者,包括正被當局檢控的占中三子等9人,但同時要赦免占中時,毆打抗議人士曾健超被判罪兩年、正在服刑7名警員, 及毆打途人的退休警司朱經緯。他表示,占中是一個政治事件,需通過政治途徑解決,若用法律的方式解決,只會無休無止。
胡志偉表示︰“無論如何,占中是一件政治事件。在我眼中,是爭取政治制度改變,針對《基本法》第45及68條的社會運動行為。因此政治問題,我覺得必須用政治手段解決,才能對症下藥。我不覺得是政治交易,因為要為整個政治問題去找一個方法,解開政治矛盾,否則期望政治問題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只會令問題無休無止,繼續存在。”
胡志偉強調,建議只是他個人的建議,期望特赦能修補社會撕裂。不過,其他民主派議員則持保留態度。公民黨黨魁楊岳橋也不認同特赦是一個正確的做法。
楊岳橋:“社會撕裂的基礎,這一刻來討論和解或特赦,未必是一個正確的做法。我認為現在社會要有一個深刻的討論,何謂特赦,如果真的需要,講到底,特赦是法律操作,法律應該要有清楚指引。最重要的是,香港現在僅存很少的核心價值,法治不能夠因此被破壞。”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 在法庭未有聆訊結果及作出更多檢控前, 討論特赦言之尚早,也符合法律原則和基礎, 特赦也未必能令社會“大和解”。
郭榮鏗:“律政司亦沒權在未完成檢控程序,未完成法律程序之前,是向任何人提出特赦,這是完全沒法理基礎。在很多檢控決定仍未作出前已經講特赦,其實未必做到所謂‘大和解’的政治或社會效果。現在去講特赦,還言之尚早,也都未必符合法律的原則。”
獨立議員朱凱迪表示,特赦論並沒經過民主派開會討論,但外界印像似乎是民主派的共識,他之所以站出來,就是要澄清這樣的信息不准確,認為導致社會撕裂不是民眾出來抗爭,而是制度的不公。
朱凱迪:“這根本不准確,甚至錯誤對於社會形勢的分析,我們面對的社會撕裂,不是因為我們有人出來示威,不是有人出來反抗,所以社會撕裂,是因為社會的權力分布不民主,將權力集中在少數特權人士身上,所以我們才會有那些令到我們普羅大眾叫苦連天各樣的政策,這才是撕裂的源頭。”
有建制派議員也不認同,指暫時看不到有關建議能達致社會和解,認為特赦會損害法治,需審慎討論;商界議員林健鋒亦指,不能草率運用。
林健鋒︰“如果有一個特赦行動對判罪的犯罪人士,應該如何處理呢?如果一個大型行動有特赦行為,對於小規模的違法行為,以後又怎處理呢?”
香港眾志發聲明,指「交換特赦」不單不是修補社會裂痕的正途,更動搖民主運動的原則基石,稱拒絕以原則作政治交易。工黨就指,和解必須要建基於制度上的改變,沒有民主和公義的大前提下,根本沒和解基礎,認為只有香港有真普選,才能有真和解。
胡志偉的言論惹來爭議,周二傍晚,民主黨發出胡志偉撤回特赦言論,並就事件道歉的聲明。指有關特赦占領行動所有參與者的建議,並未經過民主黨內部討論,未經深思熟慮,對建議引發社會的爭議和困擾,深表歉意,因此決定收回有關言論,並向公眾致歉。
另外,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言人指,由於相關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候任行政長官不適宜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