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15年10月05日訊】(本台記者梁路思報道)香港廉政公署落案檢控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10月5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當天下午2時許,曾蔭權在太太陪同下抵達東區裁判法院,他被起訴兩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涉未有申報利益。
廉署控罪指,曾蔭權涉嫌於2010年11月至2012年1月擔任特首期間,在行政會議商討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就是現在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提交的多項申請期間,未向行政會議申報或披露,他曾計劃以低於市價租金租住DBC大股東黃楚標持有的深圳東海花園作為退休住所。黃楚標就該住所曾斥資千萬裝修,曾蔭權租住3年,僅需支付80萬人民幣租金;
另一項罪名指控,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曾蔭權建議將租住物業建築師的名字考慮提名授勛時,未有披露他租用的物業是由該名建築師負責室內設計。曾蔭權在2011年,確實向大宅的設計師何周禮頒發榮譽勛章。
廉署透露,曾蔭權獲准以10萬元港幣現金保釋。案件將傳召24名證人,包括14名政府人員及3名廉署人員,文件證物有4000頁,法院稍後將開庭審理案件。
曾蔭權透過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表聲明稱,過去3年,一直全面配合廉署調查,自己問心無愧,相信法庭會還他清白。
曾蔭權最近一次出席公開活動是10月1日的升旗禮和酒會,9月3日,也獲邀到北京出席抗戰閱兵儀式。
2012年,曾蔭權卸任後,現任特首梁振英上任,廉政公署對他展開調查逾3年,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今年6月下旬稱,3個月內將決定是否檢控。據悉,廉署在調查後發現指控曾蔭權貪污證據不足,不容易成功起訴,案件交予律政司。律政司9月底表示,本周將就「是否檢控等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據悉,有意見認為,案件有可能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