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提司法復核 (網絡圖片)
【希望之聲2016年08月16日訊】(本台記者李 清綜合報道)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就警務處處長在中共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訪港期間作出的保安安排,提出司法復核。
張德江5月中訪港,港府在張到訪的周邊地區設立保安區,羅冠聰入稟司法復核,指有關安排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賦予的言論及集會自由,要求法庭推翻決定,判警方的安排違法。
入稟狀指,《基本法》第39條列明,港人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除依法規定外不得限制。但他本人5月17日在君悅酒店外叫口號及展示橫額,打算走近張的坐駕,迅速被警員制服。羅冠聰認為,保安區範圍過大,不合比例地限制集會自由,令任何和平示威者都不可能進行有意義的示威。羅冠聰質疑,警方沒有明確保安區範圍,不符合任何對權利的限制必須為「依法規定」的要求。
羅冠聰更指,如呈交的文件不足以批准司法復核的許可申請,會請求法庭召開聆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