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CNBC報道,包括共和與民主兩黨的國會眾議員共提交了5項法案,目標是改革已經有百年歷史的反壟斷法,增加科技巨擘如亞馬遜、蘋果、臉書與谷歌等合併的難度,以及禁止這些“獨角獸”吞併與其有明顯利益衝突的較小企業。
司法委員會旗下附屬委員會去年就科技巨擘壟斷問題進行過聆訊,當時發現亞馬遜、蘋果、Facebook 和谷歌擁有壟斷權,應修改反壟斷法,以更好地應對數字電子市場競爭的獨特挑戰,上述法案便是由附屬委員會的負責議員提出的。
該法案須得到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批准,然後交至全體大會上表決;眾議院通過後,再交至參議院討論及表決,通過後再交由總統簽字確認。
儘管民主黨和共和黨議員在一些解決方案上存在分歧,但他們大多數同意壟斷導致競爭減少,認為科技巨頭已經掌握了太多權力,容易造成科技創新停滯不前,因此,反壟斷法的改革對於重振市場是必要的。
代表大型科技巨擘的遊說組織批評,法案損害美國企業創新與競爭力,而中小型科技企業則歡迎法案;Spotify 首席法務官 Horacio Gutierrez 稱,這些法案是解決 App Store 生態系統中壟斷行為的重要一步,全球都已經意識到公平競爭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