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光傳媒》報導,2021年5月26日,維權人士孫濤發出信息:“2021年5月24日有朋友看望了王默的父親,確認王默已被判了三年,並且已經被下了南京監獄。”
王默,1972年12月15日出生,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人,網名“菜刀王默”,人稱“黑犬”,南方街頭運動積極參與者。
2012年6月5日,王默因貼標紀念“六四”被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行政拘留八天。2013年12月3日,被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政拘留十天。2014年6月27日,被廣州市公安局荔灣分局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政拘留七天。
2014年10月3日,王默因在廣州多地拉橫幅聲援香港“雨傘運動”,被警察從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帶走,並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被廣州市檢察院更換罪名,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批捕,並被羈押於廣州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11月19日,被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2016年4月6日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王默上訴後,廣州市高級法院於2016年7月20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隨後,在廣東省韶關市樂昌監獄服刑。直到2019年4月2日刑滿獲釋。
獲釋一個月後,又於2019年5月14日被江蘇省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2019年6月20日被淮安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王默曾表示:“在一個由制度造成的普遍的黑暗中,面對他人的苦難我爲他發聲其實也是爲我自己發聲”。他說:“我就是要推翻中共獨裁政權,抗爭採用自由,抗爭才有尊嚴,抗爭才有改變!”
另據報,曾與王默一同因爲聲援香港“雨傘運動”而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同樣判刑四年零六個月的湖南民主維權人士謝文飛,因爲“尋釁滋事”而於2021年4月15日被祕密開庭。庭審時間持續三個小時,未當庭宣判,其家屬只有其母親參與旁聽。
謝文飛原名謝豐夏,1977年4月7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桂陽縣人,網名“南街謝文飛”、是南方街頭運動積極參與者。2014年5月8日,曾因前往圍觀廣州公民利瓦伊國申請“六四遊行”被拘提起訴訟案開庭,而被廣東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關押於佛山市禪誠區看守所,事由是“紀念林昭和曹順利”;2014年6月26日,曾因與民主維權公民王福磊、王默等在廣州舉牌,發起尋找民主異見人士張聖雨的活動,被石圍派出所警方帶走,且被行政拘留七日。
2014年10月3日,謝文飛曾因穿着黑衫在廣州市街頭拉橫幅聲援香港“雨傘運動”,被廣州警方從增城區新塘鎮住所帶走,並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審訊期間,遭酷刑折磨,被廣州市越秀看守所警方實施“定鐐”處罰,時間長達104個小時;2014年11月17日,被廣州市檢察院更換罪名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批捕,並被轉關至廣州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11月19日,被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2016年4月6日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隨後,在廣東省河源監獄服刑。直到2019年3月1日,刑滿釋放。
2020年年4月29日晚上,謝文飛在湖南省郴州市甦仙區的租房處被郴州警方強制帶走,次日甦仙區公安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爲由將其刑事拘留,羈押在資興市看守所。2020年7月13日,謝文飛被辦案單位甦仙區公安分局移送甦仙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謝文飛曾託獲釋出來的監友傳話,其遭指控罪由僅是網絡言論,並明確拒絕接受官方指派律師,希望更換辯護律師。然而,早前獲得謝文飛哥哥授權的張磊、謝陽、任全牛、陳進學四位律師,先後前往看守所申請會見均遭拒絕,也無法閱卷或出庭。
在國保逼迫下,謝文飛的哥哥又被迫解除律師委託,導致謝文飛無辯護律師。祕密開庭時,官方爲謝文飛指定了律師。
在謝文飛被捕之前,他一直聲援王默。寫有《致王默兄》一詩:“王者不默,文采飛揚;肝膽相照,掛肚牽腸。相識六載,不見五年;壯心未已,豈敢不前。前路坎坷,矢志彌堅。”
責任編輯:元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