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提要:
1;12 港人案7人遣返今法院提堂 因隔離檢疫押後再訊
2;區諾軒大聲公襲警案 法院原判社服令 律政司上訴改判 9 周
詳細內容:
1;12 港人案7人遣返今法院提堂 因隔離檢疫押後再訊
12名被送中香港青年於去年遭深圳鹽田法院判處「偷越邊境」罪成,其中8人刑滿在3月22日被遣送返港。除了李宇軒,餘下7人3月23日 被安排在多個法院提訊,但由於必須隔離檢疫,全部均未有出庭應訊。協助的大律師鄒幸彤表示,警方一直拒絕向8名港青的家屬交代及安排會面,甚至落口供時,亦未能會見律師。
由深圳當局移交香港警方的8名港青,除了未被落案起訴的李宇軒外,7人分別於今天在東區、粉嶺、屯門裁判法院及區域法院提訊。但控方透露,他們由於必須隔離檢疫而缺席聆訊,控方申請案件押後至3 月31 日。案中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於2019 年 12 月在灣仔被捕,被控「串謀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
同樣,李子賢、鄭子豪所涉的案件,被押後至 4 月 8 日再訊;黃偉然及郭子麟的案件,則押後案件至 3 月 31 日再訊。
「12港人關注組」成員、大律師鄒幸彤向傳媒表示,家屬早前一直向警方、入境處查詢交接安排,但一直沒有明確的回應。至今8人當中,只有1名家屬收到電話報平安,而警方亦未有安排律師和家屬與他們見面,「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更在無律師代表下落口供。
鄒幸彤律師指出,8人仍涉其他刑事案件,當中有人的審訊期最長排至2023年,相信無法獲得保釋,變相面對長期羈押。她還透露,正在中國大陸服刑的2名港人鄧棨然和喬映瑜,分別被轉送廣東省從化監獄和白雲區女子監獄。目前2人已在該處服刑2個月。
2;區諾軒大聲公襲警案 法院原判社服令 律政司上訴改判 9 周
香港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於 2019 年 7 月 7 日在旺角警民衝突期間,被指以咪高峰「鑿」警員的長盾,以及用大聲公大聲叫囂,令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的耳朵痛楚。法院早前裁定區諾軒兩項襲警罪成,判處 140 小時社會服務令。不過,港府律政司不服判決,提上訴庭申請覆核。高等法院3月23日改判區諾軒入獄 9 星期,稍後頒布書面判詞。
立場新聞報導,申請人為律政司司長,答辯人為區諾軒,他因民主派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並被拒保釋,還押候訊。審理案件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原訟庭法官彭寶琴。
三名法官聽完雙方陳詞後,批准律政司上訴申請。法官在判詞中指,法庭須保護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考慮到案件嚴重性、犯案處境及手法,以及區諾軒於短時間內連續兩次干犯相同控罪等,認為即使他背景良好,沒有案底,仍須判處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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