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稱,亞馬遜雲服務的“AWS”標識,無論是被控侵權行爲涉及服務項目的服務目的、內容、方式、對象,還是其所涉及的銷售渠道、銷售對象,都與炎黃盈動公司的涉案註冊商標存在“較爲密切的聯繫”,相關公衆一般認爲其存在特定聯繫、容易造成混淆。
法院判令亞馬遜停止在中國使用“AWS”或任何類似商標,並向原告支付7,646萬元人民幣(約合1,100萬美元)作爲經濟補償。
亞馬遜方面稱該企業在中國首個使用該商標,將就相關案件繼續上訴。
亞馬遜發言人告訴美媒,“多年前亞馬遜就已經開始使用這個商標,而且是第一個在中國使用該商標的公司。我們不同意法院的判決,已經就該案件上訴到高院。”
“AWS”在英文中是“Amazon Web Service(亞馬遜網絡服務)”的英文縮寫,這是一項由亞馬遜運營的雲計算服務。
2018年7月,中國軟件和數據服務公司——北京炎黃盈動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Beijing ActionSoft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起訴亞馬遜及其合夥人——北京光環新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使用 “AWS” 商標。
炎黃盈動成立於2003年,根據其網站介紹,該公司提供軟件服務。該公司聲稱,他們於2004年申請註冊了“AWS”的商標申請,並於2008年2月7日獲得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授權。
亞馬遜在2006年開始研發雲計算,並在全球190多個國家中使用“AWS”做爲其雲計算的品牌。但是亞馬遜雲計算服務進入中國市場則是在2014年,並且爲了符合相關監管規定,亞馬遜選擇了與光環新網進行合作,在北京和寧夏兩個區域提供服務。
在2019年下旬,亞馬遜正式關閉在中國的電商業務,不再銷售在中國採購的商品,僅保留從美國亞馬遜、日本亞馬遜等海外區域直郵中國的商品,其雲計算項目繼續與中企合作運營。
長期以來,中共政府在侵犯外國知識產權的問題上飽受詬病。1月4日,白宮發佈了最新美國年度知識產權報告,其中指出,川普政府與中方政府簽訂第一階段貿易協議,該協議對應對北京侵犯知識產權行爲有執行性。但業界認爲,北京未來幾年如何改善知識產權問題,以及是否能繼續兌現承諾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