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媒體報導,賴小民這一貪腐數字創下了1949年中共建政以來貪官受賄的最高紀錄。作爲副部級高官,賴小民的貪腐“成績”不僅輕鬆超過正部級大員、中共陝西原省委書記趙正永的7.17億餘元,也秒殺了山西省呂梁市原副市長張中生的10.4億餘元,成爲名副其實的中國“首貪”。
不過,事實上,中共對於貪官的貪腐額,似乎越是高官,越會故意縮小金額,故此官報數據與外界傳聞反差巨大。比如,官方稱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涉貪1.3億元,因濫權造成14.86億餘元的損失;但據路透社報導,周永康家族貪腐近1000億元。
2018年11月,中共最高檢通報,賴小民案件移送檢察機關,賴小民隨即被逮捕。2019年2月15日,賴小民被提起公訴。2020年8月11日,賴小民被控斂財17.88億餘元人民幣。
賴小民落馬後,中共央視曾在2020年1月發佈的反腐專題紀錄片曝光諸多案情細節。當中指,在調查過程中,賴小民一處藏匿贓款的房屋被發現,裏面有多個保險櫃,存放的現金達2億多元人民幣。


據稱,賴小民爲了逃避調查,都是要求行賄人用現金交付,收錢後他自己開車來這處房子,親手放到保險櫃裏,路上還會特意多繞幾圈,以防有人跟蹤。他和一些關係密切的知情人之間,說到這處房子都是用暗語,管它叫做“超市”。
“超市”裏藏的鉅額現金,只是賴小民違法所得的一部分。除了現金,他還收受大量房產、名車、名錶、黃金、字畫。
賴小民坦言:“拿了(現金)就往那兒一放,就像經常會去超市嘛,把這個名字叫超市。就在裏面鐵櫃裏,鐵皮櫃,一分錢都沒有花,都放在那裏了,最後組織上都收了。所以我說要這麼多錢有什麼用呢,最後又不敢花又不敢用,還提心吊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