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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港聞提要:
1; 占中案下月宣判
宗教團體將發起「民主苦路」游行
2;菲佣患癌被解雇
幸得愛心雇主收留協助
3;政黨合作 入稟法院繼續追究梁振英UGL涉貪
3月12日港聞:
1; 占中案下月宣判
宗教團體將發起「民主苦路」游行
【希望之聲2019年3月12日】(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導)香港政府去年就「雨傘運動」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九人作出政治檢控,分別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作出公眾妨擾」罪,案件將於下月9日裁決。對此,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聯同多個民間宗教團體發起游行,被告之一的75歲牧師朱耀明和現年87歲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將擔任主禮。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公布,將於3月30日舉辦名為「傘下同行 、民主苦路」游行,活動於當日下午4時先在銅鑼灣東角道集合,再步行至金鐘政府總部,其間會在不同地方停步七次進行祈禱,透過公開拜苦路,喻意香港民主發展的道路雖困難重重,但各人仍願意在雨傘下團結力量,並肩同行。
活動目的,是分擔占中案被控的九子及其家人,與香港良心犯人的困擾、思考當前香港社會面對的困境,以及喚起公眾對民主政制的關注。
「占中九子案」全部人均不認罪,他們包括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社民連黃浩銘、學聯前常委張秀賢及鐘耀華、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分別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
2;菲佣患癌被解雇
幸得愛心雇主收留協助
【希望之聲2019年3月11日】(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導)一名在香港受聘工作的菲律賓女佣,因不幸患癌,遭無良雇主解雇,被迫即時喪失醫療保障,更必須兩周後離港,幸得愛心雇主伸出援手,發起網上眾籌醫藥費,事件於近日廣泛惹起社會關注及討論。
據了解,38歲菲籍佣工 Allas是一位單親媽媽,2017年來港工作,受雇於巴基斯坦裔的家庭。
Allas之前發現身體不適,雇主不肯讓其請病假求醫,直至今年1月底,被確診患癌,但雇主以她患病為由,趁病假期間終止其雇佣合約,還拖欠薪金,Allas早前獲告知治療費需100萬港元以上。Allas其後幸得在港工作的姊妹美籍雇主Jessica 幫助,收留其家中,協助她向勞工處及平機會投訴,以及發起網上眾籌醫藥費。
香港家庭佣工雇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昨日(11日)在電台上就事件表示,外佣一旦遭解雇,便不獲香港醫療的保障,回鄉後亦未必能得到適當的治療,因為當地的醫療設備落後,或她根本也沒有足夠資金醫治。容馬珊兒又指,雇主應與外佣商量醫療方案,特別在危疾方面,你叫她失去香港工作返回家鄉,即是等待死亡。
根據香港勞工《雇佣條例》,除因雇員犯嚴重過失而將其即時解雇外,雇主不應在雇員放取有薪病假期間解雇。此外,《殘疾歧視條例》列明,若雇主基於雇員病患而給予不利對待如解雇,有可能違反法例。
3;政黨合作 入稟法院繼續追究梁振英UGL涉貪
【希望之聲2019年3月12日】(本台記者鄭銘采訪報導)香港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周二早上在民主黨兩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尹兆堅等陪同下,到金鐘高等法院申請司法復核。他們手持寫著「聲討梁振英 責問鄭若驊 堅決反貪腐 捍衛(衞)真法治」的橫額和高呼口號,批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涉貪UGL公司五千萬,令香港的法治與廉潔受損。
提出司法復核申請的曾健成表示,原本民主派可在議會引用特權法調查梁振英涉貪案,但在親共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在立法會調查委員會中包庇下,讓公眾無法知道真相,加上律政司鄭若驊不肯對兩人「私通」進行調查,因此只能透過法庭尋求真相。
曾健成:「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沒有索取大律師的獨立意見,大律師公會都覺得不妥,也發過聲明。鄭若驊領導的律政署是否本末倒置?我們希望尋求法庭的裁決,還香港人一個公道。我們希望梁振英能真正到法庭,就UGL事件向公眾解釋,五千萬在2012年他上任前收了,他沒有申報。這個沒有申報他說是合法合情合理,這是他講的,未經法庭判決。我們希望透過法庭解決今次事件。」
林卓廷表示,早前民主黨發起的「天下為公」眾籌追查梁振英涉貪行動,曾協助兩位人士申請法援提出司法復核,但很遺憾被法援署拒絕,今次很感謝曾健成答應參與訴訟,「天下為公」會全力支持曾健成提出司法復核,包括支付他所有的法律程序的開支費用。
林卓廷:「挑戰律政司鄭若驊不檢控梁振英及周浩鼎兩個重要決定。我們認為不檢控的決定已傷害香港市民對香港法治的信心,及香港廉潔的形像。為了不讓案件不了了之,以及捍衛香港的法治及廉潔,我們天下為公會全力支援「牛哥」曾健成提出今次的司法復核申請。」
曾健成又強調,梁振英收取UGL的五千萬港元之後,出現了一連串的「巧合」事件,包括引發港鐵沙中線工程醜聞等問題,今次入稟不是社民連或是民主黨的事,而是香港人的事。
林卓廷透露,已聘請本港的一名資深大律師和外籍大律師,研究就梁振英涉貪提出私人傳票刑事檢控,有關工作會與司法復核同步進行,相信過程十分困難,預計花費數十萬元。
曾健成的申請書答辯人為律政司長鄭若驊,內容指出,梁振英涉嫌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相關利益,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梁振英和周浩鼎涉嫌串通干預立法會專責調查委會,跟進UGL事件的調查,兩人涉及公職人員失當罪。
申請書提出四個司法復核理據,第一是律政司長誤解和錯用拒絕尋求獨立的大律師意見的政策;第二 ,律政司不合法地限制咨詢獨立意見,即律政司長表示,除非案件涉及律政司內部人員,否則不會咨詢獨立意見;第三,律政司未能正確引用相關法律和案情,申請人認為有足夠證據起訴梁振英和周浩鼎的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以及梁振英涉干犯防止賄賂的相關罪行;第四,律政司長鄭若驊作出不起訴決定的程序不公,亦沒有澄清她有否參與調查和作出不起訴決定,質疑鄭有偏頗。
申請書要求法庭頒令撤銷律政司長不檢控的決定,另要求頒令檢控兩人,並要求法庭澄清律政司長決定不合法和程序不當。
責任編輯:李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