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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港聞提要:
1;港女游台被殺引移交逃犯條例
議員憂為中共打開渠道
2;政府擬立例禁電子煙
最高罰5萬監禁6個月
3;港府擬修例移交疑犯 議員憂暗渡陳倉 異見者被遣返大陸
2月13日港聞:
1;港女游台被殺引移交逃犯條例
議員憂為中共打開渠道
【希望之聲2019年2月13日】(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導)一名香港女子去年與男友游台灣期間被男友殺害,之後同游男子返港,但香港法院只可判他在港涉嫌觸犯洗黑錢和盜竊罪處理。保安局昨(12日)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建議修訂有關移交逃犯的兩條法例。民主派議員13日表明反對台灣大陸引渡新安排,擔憂為中共打開渠道引渡香港異見人士。
香港政府建議修訂法例指,容許當局與未有訂立移交逃犯協議的地方,以一次性移交個案方式移交逃犯。適用於香港與任何未有訂有長期安排,包括雙邊協定或多邊公約的地方,即若中國內地、台灣、澳門等地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港人在兩地涉嫌犯法,將來有機制移送當地受審。
泛民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表明,民主派反對政府建議台灣大陸引渡新安排,擔心立壞先例,影響一國兩制,形容是變相與中國內地達成疑犯引渡安排。
她指出港人對中國司法制度非常擔心,本地異見份子會被包裝成「經濟犯罪」被移交至內地受審。建議政府考慮以個別個案作安排,只適用台灣而非大陸。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亦表示,公民黨及專業議政反對港府與中國內地建立引渡疑犯協議。強調一直以來沒有協調是因為二地的司法制度的問題。而且目前文件中也沒有清晰交代司法安排,如何確保疑犯人權情況,令人擔憂。
2;政府擬立例禁電子煙
最高罰5萬監禁6個月
【希望之聲2019年2月13日】(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導)香港政府建議修訂全面禁止電子煙等新式煙草產品,包括進口、制造、銷售、分發及宣傳等行為,違者最高可罰5萬港元和判囚半年。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全面禁止電子煙產品,政府於周四(13日)正式交代簡介《2019年吸煙(公眾衛生)(修訂)條例草案》,草案禁止「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非燃燒煙草產品及草本煙的進口、制造,銷售,分發或推廣,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5萬元和監禁6個月,但市民吸食和購買這類產品不屬違法。與傳統煙一樣,在禁煙區內使用電子煙,皆會被罰款1500元。草案亦限制旅客攜帶電子煙及加熱煙等產品入境,即使自用,亦不容許。
修訂條例草案將在本周五刊憲,下周三(20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辯論。若獲得通過,刊憲後六個月生效。
3;港府擬修例移交疑犯 議員憂暗渡陳倉 異見者被遣返大陸
【希望之聲2019年2月13日】(本台記者鄭銘采訪報導)香港政府星期二12(日)借一宗香港少女台灣被殺案向立法會提出法例修訂,列明港府可一次性向台灣和中國大陸提交疑犯。民主派反對今次修訂,擔憂港府濫用,暗渡陳倉,令香港的人權和法治進一步被破壞。
香港保安局12日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建議修訂有關移交逃犯的《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兩條法例,一方面建議港府可以用“一次性的個案方式”,處理大陸、台灣、澳門等地區移交逃犯的要求,針對在兩地涉嫌犯法的港人,提供有機制移送當地受審;另一方面的修例建議就是改由特首發出「證明書」方式啟動移交請求,再由法庭審議確保移交請求符合法例及人權保障,取消了原本由立法會審議個案的權力。
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星期三召開記者會,明確反對今次修訂。
泛民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表示,港府今次的做法是借機繞開立法會的審查,讓特首一人獨大的攬權,由於大陸的司法存在很大問題,令人擔憂港府會濫權損害香港的人權。
毛孟靜:「就是因為香港人對大陸的司法制度,實在缺乏信心。非常擔心會有香港人或者是來了香港的大陸人,因為一些被安插的罪名被引渡回中國大陸。當然你會說,他們可能會答應不會有「政治審判」的,不會說因為有異見人士的異見而在香港被引渡回大陸。但是大家也都應該會擔心,就說這些人士可能是一些被包裝的一些罪名,譬如是經濟犯罪等等。因為在中國大陸,異見份子被用經濟犯罪的罪名入罪的情況是事實,並非罕見。
而第三就是現在這個安排,因為這些是嚴重罪行,是並無追溯期,銅鑼灣書店這類個案,就肯定會有一條尾巴在。」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認為港府今次的操作和決定有兩個深層問題,一個是政治操作將台灣視為中國一部份,只會制造更多香港和台灣矛盾,第二個是進一步破壞香港的『一國兩制』。
郭家麒:「這做法台灣當局看到特區政府不是為司法做,今次只是圓了習近平一個夢、統一夢,成功將這案例成為將台灣歸為中國大陸一部份的政治操作,只會令台灣對香港特區政府做法更加討厭,更傷害兩地的感情,對香港和台灣交往絕對無幫助。第二,『一國兩制』是一個很重要部份,每年『六四』我們可以講結束一黨專政、平反『六四』等。但別說結束一黨專政、平反『六四』,就算在國內隨便出來抗爭或上訪,不是『尋釁滋事』就是『顛覆國家政權罪』。這發展下去,會否在香港的人士包括支聯會,香港很多參加『六四』集會的人,都可能成為下一個利用國家法律,『顛覆國家政權罪』,『尋釁滋事』被通緝。表面上一次性,但打開缺口後,是個「隨意門」,開了之後不能關。這件事不能像現在匆忙去接受。這次權是交給特首,特首對香港人而言無任何問責可言,是小圈子選舉選出,無需要向香港任何人負責。我們曾見到689梁振英到林鄭,或將來只會越來越靠近北京,這些由一人作主做法只會破壞『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令港人更不放心。」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強調,『一國兩制』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中港二地的司法制度存在重大的差異,港府今次的修訂文件中也沒有清晰交代如何確保疑犯的人權。
郭榮鏗:「轉移疑犯的時候,你已經要和台灣政府、相關的司法部訂立一套機制和協議去怎樣轉移疑犯,疑犯去到究竟他有什麼人權保障,他會透過一些什麼程序轉移去台灣的司法部,司法部要在什麼的正式程序向香港政府提出,這些全部都要在逃犯令裡邊很清楚地講明,現在香港已經有相關法例,如果你要加台灣進去,沒問題,你可以透過和台灣的司法部或者政府,大家去洽談,去談一個協議出來,如果你是談得成的話,你是承認台灣是一個獨立的司法管轄區的時候,而和內地司法管」。
朱凱迪議員表示,97後港台兩地有關引渡疑犯事宜已談了21年沒有結果,今次修訂是港府配合親共政黨民建聯利用台灣悲劇,暗渡陳倉的刪除兩條法例適用的例外情況,變相要香港承認在單次性與大陸有引渡安排。
朱凱迪:「引起市民及絕大部分民主派都會看到危險所在,北京可以向特首一個人就說了算,說要抓捕誰,然後在香港送上法庭說它經濟犯罪,總之與政治無關,法庭怎樣判呢?這是很嚴重的一個政治串謀。第二個問題我覺得你拿了台灣的凶殺案過橋,但你現在的操作其實是逼台灣當局承認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最後它會否又跟你單次性達成引渡這個台灣謀殺疑犯安排呢?它可能說原來你是設局,如果要我接受這個疑犯變相我要承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現在台灣不論甚麼陣營,你說自己是中華民國也好,是其他政治實體也好,根本不會有這個立場,到最後折騰一輪就算我們覺得這案很值得同情,人家也不跟你玩,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政府要搞清楚,你有問過台灣嗎?是否它接受你這安排,否則我覺得無理由用這借口帶來這麼大改動。」
民主黨的許智峯議員則形容修訂是打開一個缺口讓北京可以進一步打壓香港的人權,呼吁市民未來要警惕和反對。
民主派要求港府將中國大陸剔除在今次修訂中,並會在星期五的會議上向港府反映意見。
責任編輯: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