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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港聞提要:
1; 梁國雄護發司法復核案再被拒
法庭令支付5萬
2;應對大陸豬瘟疫情
港業界過年停售活豬
3;休班警涉偷提款機遺留款項8千
被判罰1.5萬
4;香港《國歌法》即將首讀 大律師憂制造白色恐怖
1月22日港聞:
1; 梁國雄護發司法復核案再被拒
法庭令支付5萬
【希望之聲2019年1月22日】(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導)外號「長毛」的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2014年因衝擊遞補機制論壇而被判入獄,並在獄中被強行剪掉其招牌長發,梁國雄出獄後提出司法復核,要求法庭宣布有關規定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和《基本法》。之後,高院原訟庭裁定懲教署做法屬歧視,但去年政府上訴得直,梁國雄再提出上訴。周二(22日)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申請,並下令梁國雄須支付5萬港元訟費。
22日早上,上訴庭頒下判詞,法官認為案件涉及全港在囚人士剪發的權益,對公眾有一定重要性,但影響程度未算重大,而且現時署方對剪發所設的規限,只是要求男女囚犯均留社會傳統標准的發型。雖然在囚人士有自由,但亦應考慮獄中限制及紀律問題。法庭最終拒批梁國雄的終審法院上訴申請,並要求他支付5.3萬港元訟費。
梁國雄到法庭領取判決時稱,有公權力的政府不應對一組人來歧視,又指古代女性沒有婚姻自主權,全靠社會人士爭取權益,他不滿上訴庭僅以在囚人士為由,便指本案沒有重大公眾性駁回他的申請。
2;應對大陸豬瘟疫情
港業界過年停售活豬
【希望之聲2019年1月22日】(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導)中國非洲豬瘟疫情嚴峻,已蔓延廣東省多個供港豬場。香港豬肉業界22日決定,
由年三十起至年初三停宰活豬,令本地屠場有更多時間進行徹底消毒清潔,屆時全港市面將暫停活豬肉供應。
香港豬肉行總商會理事長許偉堅表示,為恢復市民對豬肉的信心,豬肉業界已商討由2月4日即年三十晚起至年初三,不向中國進口供港活豬。屆時將沒有豬肉供應,因為屠房不開就不會有,至初四開始才有豬肉供應。
許偉堅又表示,若構思落實,只會休息多兩天,此外,屠房可有更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及徹底清潔消毒。業界亦會與食肆保持溝通,確保雙方可提早准備過年所需的豬量,相信對市民影響不大。
香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亦指,港府會與業界保持緊密溝通,了解建議的可行性及評估影響。
3;休班警涉偷提款機遺留款項8千
被判罰1.5萬
【希望之聲2019年1月22日】(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導)一名休班男警員涉嫌前年從提款機偷取他人遺留下的8000元,他聲稱曾致電銀行同樣是提款8000 元,確認該款項不屬於他,但他並無將款項交還銀行及警署。男警被控一項盜竊罪,22日案件在九龍城法院裁定盜竊罪名成立,判罰款1.5萬,並須將原本的8000元交還失主。
38歲的被告劉元明,是一名現役交通警,他已被停職。早前被告在庭上作供否認控罪,辯稱案發時誤以為自己忘記取款,而取走他人遺留的金錢,同時,又解釋為免令同僚麻煩,才無將款項交到警署,強調沒動過貪念。
裁判官判決時指,被告的自辯不合理、不合邏緝及解釋牽強,質疑他不誠實,判處他罪成並罰款。
案情指,2017年7月4日晚上,被告劉元明在九龍城福佬村道彙豐銀行櫃員機提款後,曾向出口方向離開,但隨後再折返,取走另一位事主遺留在旁邊櫃員機8000元現金,被告的舉動被閉路錄影記錄下來。雖然事後他曾致電銀行熱線,但沒有把款項交到銀行或警署,他去年因盜竊罪被捕。
4;香港《國歌法》即將首讀 大律師憂制造白色恐怖
【希望之聲2019年1月22日】(本台記者鄭銘采訪報導)香港《國歌法》將於1月23日提交立法會首讀。有資深大律師認為,草案內容含糊不客觀,令人質疑港府在配合北京制造白色恐怖。
香港前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星期二(22日)接受訪問時表示,《國歌法》草案的罰則涉及刑事,內容非常模糊。他舉例指,如果在奏國歌的場合,有人熱得不行脫衣服或者必須聽電話,這些行為是否會犯法呢?梁家傑質疑,港府是在配合北京制造白色恐怖。
梁家傑:「刑事罪行會坐監,最高判三年,而你不能用一個含糊而無客觀准成的概念去入法,因為這樣會給政府及執法機關隨它的主觀意願去介定你的行為是否不尊重國歌,這制造了一個人人自危的白色恐怖。」
梁家傑強調,一般刑事案件調查檢控的期限為半年,但港府將《國歌法》調查檢控期延長至兩年半,更讓人質疑是政治打壓。
梁家傑:「一般而言根據裁判官條例,這些簡易程序的案件全在半年內必定要起訴,否則當控放棄起訴權利,聶德權局長解釋為何要兩年的理由是荒誕絕倫,他說例如球場有人噓國歌,球場有一萬幾千人,用兩年時間調查不可能。你如果要告誰,你見到他噓就告吧,怎用調查兩年呢?所以我們很懷疑這兩年其實是將把刀架在你頸上,你噓國歌嗎?兩年內小心聽話,林鄭叫你做甚麼就照做,不然隨時告你。這也是我們反對的理由。」
梁家傑表示,當局配合北京用《國歌法》逼人愛國的做法虛偽。
梁家傑:「我們為何要反對這個國歌法呢?就因為你要明白尊重是由心出發,如果你用嚴刑峻法逼人去愛國歌,就算真的愛也是做出來的假愛,這很虛偽。」
此外,梁最擔憂當局藉《國歌法》進一步DQ(褫奪)議員資格。
梁家傑:「我覺得隨時是為特區政府DQ一些他們不喜歡見到的議員增加多一個把柄。這我覺得尤其目前當香港人對於特區政府對於中共極不信任而且人人自危,擔心自己的自由人權,擔心選舉權被選舉權透過DQ被摧毀削弱,為何要在這時增加一條不清不楚、無客觀准成,任由執法者主觀判斷去陷你於官司的一條法例,這是絕對不應該。一定會影響香港創作自由和言論自由。」
梁家傑又指,《國歌法》草案要求中小學生接受國歌教育違反《基本法》。
梁家傑:「教育方面,很明顯教育是香港內部事務,為何他們會容許一個中央透過附件三,將內地的法律指導香港的教育工作者如何教學。尤其國際學校學童根本不是中國人,他又要接受國歌教育,究竟如何進行呢?雖然政府說跟他們說好,但我不知道何謂說好。」
責任編輯: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