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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港聞提要:
1;國歌法擬定議員宣誓前奏國歌
被質疑政治施壓
2;占中案審結明年4月裁決 三子或面臨7年監禁
3;<國歌法>建議官員議員宣誓奏國歌 民主派批政治施壓
12月14日港聞:
1;國歌法擬定議員宣誓前奏國歌
被質疑政治施壓
【希望之聲2018年12月14日】(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導)香港政府明年將《國歌法》的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首讀,草案建議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等在宣誓前都要播放國歌。民主派議員表明反對,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質疑是政治施壓。
多個港媒消息指,《國歌法》的條例草案除了建議行政長官有權決定播放國歌場合外,並建議在行政長官、行政會議成員,以及立法會議員、司法人員就任的宣誓儀式前都要播放國歌。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質疑,忽然於立法會議員宣誓前加入奏國歌的環節,令人認為政府想發出強烈的政治訊息。毛孟靜:「政府想發出一個很重的訊息,就是香港一國兩制,它想提醒你是一國先行,這個對我們來講起碼我個人覺得是政治上的施壓,一種威嚇。」
毛孟靜批評港府近期不斷在政治手段中加碼打壓民主派,她說:「從公民廣場民主派勝訴,政府也要上訴,接著DQ朱凱迪不准選村長,一直到一地兩檢,現在《國歌法》還要再加一層,香港人不吃力才怪,你說行政立法關系非常和諧,我是強烈質疑這一點。」
另外,《國歌法》本地立法亦將規定任何人公開或故意篡改國歌,或以歪曲或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最高可判監三年、罰款五萬元。
2;占中案審結明年4月裁決 三子或面臨7年監禁
【希望之聲2018年12月14日】(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導)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9人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等罪。案件12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結案陳詞。法庭早前已裁決各被告罪名表證成立,法院今押至明年4月9日裁決,預計他們將會被判刑,每項控罪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
控方的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在回應辯方陳詞中指,不認同本案控罪缺乏足夠法律確定性,指控罪無違憲或不合比例限制基本權等問題。他多次引用終審法院在法輪功於中聯辦外示威被控阻街《楊美雲案》中的判詞,指法庭在考慮被告行為是否構成公眾妨擾時,須在被告當時行使的和平集會示威自由,還要考慮示威目的,而辯方在結案中提及,當時示威群眾占領馬路是為爭取「真普選」,但法庭的角色並非要衡量一場示威的目的或在政治議題上作價值判斷。
代表議員邵家臻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控方引用的英國案例,僅確立公眾妨擾罪有足夠法律確定性,但相關案例不適用於本案的“煽惑公眾妨擾”控罪。認為辯方並非要求法庭就「真普選」是否值得追求下價值判斷,但當時示威牽涉重大憲政議題,法庭應考慮社會能否合理地容忍示威者造成的阻礙。
代表張秀賢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援引案例,指集會權對於香港社會十分重要,法庭應作出較為寬大的處理,合理情況下應保障憲法所規定的香港市民所擁有的基本權不被剝奪。
代表鐘耀華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認為,港人通過集會表達自己的意見的權利為《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基本法》也規定行政長官有權處理申訴、請願,市民也有權利向行政長官申訴。
法官將於明年4月9日裁決,有報道指,最高每項控罪可被判入獄7年。審判前夕,國際人權等團體挺身而出,要求撤銷控訴。
3;國歌法》建議官員議員宣誓奏國歌 民主派批政治施壓
【希望之聲2018年12月14日】(本台記者鄭銘采訪報導)2017年10月1日,中共通過了全國性的法律《中共國歌法》,並要求香港須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港府今年3月展開本地立法程序,期間爭議不斷。消息指,港府最快明年1月提交《國歌法》本地立法條例草案在立法會首讀,草案建議奏唱國歌的場合,包括行政長官、行政會議、立法會議員及司法人員就任的宣誓儀式。民主派議員對此表示反對,質疑是政治施壓,將立法會進一步人大化。
港府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近日開始約見親共的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介紹《國歌法》本地立法條例草案的內容,草案建議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等在宣誓前都要播放國歌,預計明年初提交立法會首讀。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質疑,草案中突然加入立法會議員宣誓前必須奏國歌的環節,令人質疑港府配合北京進行政治施壓。
毛孟靜:「政府想發出一個很重的訊息,就是香港一國兩制,它想提醒你是一國先行,這個對我們來講起碼我個人覺得是政治上的施壓,一種威嚇,我不理解為何政府在施政層面,與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們現在正好相反來做,他們是與其少一事不如多一事。」
毛孟靜又批評特首林鄭月娥的政府近期不斷加劇政治打壓民主派。
毛孟靜:「包括昨日公民廣場案(上訴),我真的沒有預計政府行政署會去上訴,這是政府不斷在政治手段中一直增加上去,由DQ朱凱迪不准選村長,一直到一地兩檢,政府自己一直加碼上去,我們上訴。公民廣場是民主派勝訴,政府也要上訴,現在在國歌法還要再加一層,香港人不吃力才怪,你說行政立法關系非常和諧,我是強烈質疑這一點。」
民主黨兩議員黃碧雲與許智峯則發表聲明,質疑當局要求立法會議員宣誓前播國歌是將議會人大化。黃碧雲指,現行的《宣誓及聲明條例》已具體規定立法會議員就職前需要宣誓,當局加入新的建議,在《國歌法》內列明宣誓儀式開始前播放國歌,是否有必要。她認為,此舉是將中共人大舉行時播放國歌的安排移植至本地議會,無疑是將立法會人大化。
此外,黃碧雲促請當局澄清播放國歌是否屬於立法會宣誓安排的一部份,如果不參加或未能適時進場,是否屬於貶損、侮辱國歌並將議員的宣誓視為無效。
許智峯認為,港府提出新的建議,無非是想透過官方播放國歌的安排進行思想改造。
黃碧雲透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官員會在下周一將與民主黨議員會面,就《國歌法》的立法工作開會討論。
另外,消息指,《國歌法》本地立法條例草案與當局之前提交的《國歌法》內容概要所建議的一樣,任何人公開或故意篡改國歌,或以歪曲或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最高可判監三年、罰款五萬元。
97後,中共不斷升級對香港人權自由的打壓,港人對北京的支持度一直處於很低水平,外界形容為「人心未回歸」。港府近年來更不斷配合中共以打壓「港獨」為名壓縮香港的言論自由空間,引發港人尤其是年青人地的抗議,在香港足球隊的國際比賽中,發生了多次侮辱中共國歌的事件,促使了北京當局要求港府盡快就《國歌法》立法。
尾段倒數第三行有修正:引發港人尤其是年青人的抗議,
責任編輯: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