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16年11月8日訊】(本台記者李曉怡綜合報道)七名警務人員被控前年「占領行動」期間,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案件,今天在區域法院審理,法官裁定七被告控罪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五日結案陳詞。
法官杜大衛庭上表示,考慮證據與陳詞後,認為無任何理據以不公平理由為基礎,運用法官酌情權去排除有關證供,接納有關認人證供呈堂。裁定表證成立,七名被告選擇不自辯亦不會傳召證人。
七名被告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涉嫌在前年十月十五日,在金鐘龍彙道變電站外襲擊曾健超。各人被控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其中陳少丹亦涉嫌在中區警署接見室襲擊曾健超,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