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騷亂事件21人再提堂4人再撤銷暴動罪(網絡圖片)
【希望之聲2016年08月09日訊】(本台記者李 善綜合報道)年初一晚香港旺角騷亂事件,21名被控暴動罪的被告今日再提堂,控方再撤銷4名被告的暴動罪。
案件8月9日在九龍城法院提訊,律政司再撤銷其中4人的控罪,令總撤控人數達20人。
18名被告須轉介區域法院,合並為四宗案件處理,另加控企圖縱火、刑事毀壞、襲警等控罪;8名人士將轉往區院分4案處理,其中被控一項暴動及一項企圖縱火罪的被告楊家倫(31歲)的案件獨立處理;10名合並處理的案件,除暴動控罪外,個別亦涉及刑事毀壞、襲警罪;其中卓羚釬及陳浩文改控襲警罪和傷人罪,兩人否認控罪。全部案件押後至9 月21日及10月4日再提訊。
旺角騷動事件發生在大年初一晚,約300多名民眾到旺角街頭撐被食環署驅趕的熟食小販時,與警方發生衝突。多名示威者就地取材,掘取行人路上的磚頭、街道上的垃圾桶、木牌等掟向警員,又在街上點火,焚燒雜物。事件導致最少125人受傷,警方隨後拘捕多名涉案人士,並對其中55人提出檢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