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表示,調整是考慮到2012至2017年間的預計累積通脹率。(網絡圖片)
【希望之聲2016年2月17日訊】(本台記者李清綜合報道)政府建議修訂行政長官選舉開支限額,由1300萬元升至1570萬元,有關附屬法例將於2月19日刊登憲報,采用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
政府發言人解釋,提高限額是因為2012年至2017年累積通脹率達百分之19而訂定。
去年6月,立法會否決中共人大8.31框架下的政改方案後,2017年的行政長官選舉將沿用舊例,與2012年相同,由1200名選委提名後選出。被外界稱為小圈子選舉。
選舉委員會包含4大類界別,各占300人,分別是: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的代表、鄉議局的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共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共政協委員代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