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占領被清場時,占領人士手挽手,以示抗爭決心。(網絡圖片)
【希望之聲2015年1月04日訊】(本台記者梁路思綜合報導)2014年香港爆發的雨傘運動已過去1年多,港媒統計約有1000(1003)多人被拘捕,149人被檢控,已處理的200項控罪中,定罪率(即認罪或經審訊後罪成的比率)低於3成。
據香港網媒立場新聞統計,警方多以襲警、非法集結、阻差辦公、抗拒警務人員、刑事藐視法庭、阻礙公職人員、不誠實取用計算機等罪名,在占領運動及鳩嗚(購物的方式抗議)行動中,拘捕1003人,合共被檢控的人數有149人,涉200項控罪。
律政司最常作出檢控的分別是阻礙公職人員罪(41項)及襲警罪(40項)。但定罪率(16%經審訊後罪成、12%認罪)僅27%,不夠3成;17%經審訊罪名不成立,44%獲撤控或不起訴。
以40項襲警罪為例,28%的控罪經審訊後入罪,55%定罪不成立,10%獲控方撤控,在各類控罪中,襲警罪不成立比率最高。定罪率最高的控罪是抗警務人員及阻差辦公罪,共有24項,54%認罪以及經審訊後裁定罪成。
其實,去年,在占領運動案件中作供警員屢被法官多番質疑,律政司的檢控質素也多次遭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