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4月6日表示,香港政府已修例,任何物品包括動物,如可能受到指明傳染病的感染,主人都必須按指示交出,否則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而當局可以將該動物銷毀。有寵物主人批評港府做法「離譜」,漠視動物及主人權益。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陳肇始強調,修訂已於今年3月31日生效。
消息傳出後,網上即時引起動保人士及飼主的討論,並提出種種質疑,包括「為何動物是物品?」也有人形容「香港不適合人類及動物居住」等等。
中國大陸,最近在上海市、河北廊坊等地都出現強行撲殺家中寵物的悲劇,上海街頭活活打死一隻柯基犬的照片,更登上國際媒體版面。由於香港政府也效仿大陸的嚴厲防疫措施,香港市民擔心,類似的悲劇在當地上演。
收養了兩隻流浪貓的阿婷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為控制中共病毒疫情而濫殺生命是不合理,如果你真的上我家捉走我兩隻貓,就踩著我的屍體去捉,死都會反抗。
J小姐批評當局做法「離譜」,因為目前並沒有證據顯示貓狗會成為病毒傳人的途徑,有關做法欠缺科學基礎。她形容「自己養的寵物就像家人,政府可以隨便拿走我們的寵物,等於是隨便拿走我們任何東西,亦等於拿走我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