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4月6日拘捕四男兩女,指控他們涉嫌在法庭「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這是港府首次以「煽動罪」拘捕法庭旁聽人士。根據相關法例,相關被定罪者可被判監兩年。
親北京的香港《東方日報》說,被捕人士包括香港工會組織「職工盟」前副主席鄧建華、筆名「朝雲」的公民記者蕭雲龍,以及另外四名「旁聽師」。所謂「旁聽師」是指自發到法庭旁聽與抗爭運動相關案件的市民。
資料顯示,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在1月的庭審上,曾宣讀六四難屬的見證,當時旁聽席傳出掌聲。法官下令紀錄鼓掌人的身分。之後一個月,親共港媒多次發文攻擊「旁聽師」,並促港府執法。直到這次6人被拘捕。
以往若有旁聽者喧譁,法官一般會作口頭警告或逐出法庭,嚴重者或被控以「藐視法庭罪」。這次香港國安卻動用「煽動罪」拘捕旁聽人士,引來國際關注。
由十八個國家及歐洲議會議員組成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就此發布聲明,譴責港府,認為這顯示香港法治的淪喪。
聲明說:「只是在法庭中鼓掌都可以被詮譯為煽動行為,這簡直荒謬。煽動意圖的指控已經成為這個城市的口袋罪,被用作全面打擊香港各種異見和政治反對聲音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