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提要:
1;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被捕 涉嫌上月終審法院外普通襲擊案
2;831銅鑼灣示威 19歲男生被控暴動罪 法官判罪名不成立
詳細內容:
1;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被捕 涉嫌上月終審法院外普通襲擊案
香港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3月9日在終審法院外被 3 名便衣警員拘捕。網媒《立場新聞》引述目擊者稱,3名報稱是中區警署的警員,指控吳文遠涉及上月一宗終審法院外的普通襲擊案。
3月9日早上,吳文遠與一眾社民連成員在香港終審法院,聲援因 47 名泛民人士案遭還押的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有關「立法會搶文件案」申請上訴的聆訊,正當成員準備進入法院內旁聽時,3 名便衣警員突然現身將吳文遠帶走。
今年2月 1 日終審法院審理壹傳媒創辦人、被控違《國安法》的黎智英保釋申請案,吳文遠與多名民主派人士到場旁聽及聲援。同日,親共媒體《大公報》指,吳文遠曾與現場人士發生推撞並「引起騷亂」,警察一度發出警告違反「限聚令」。懷疑今次警方的拘捕行動,與當日事件有關。
另外,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涉及2016年,因立法會搶文件案被控違反「立法會特權法藐視罪」,裁判法院原裁定梁國雄罪名不成立。但港府律政司不服判決,於去年 6 月上訴獲勝。梁國雄就案件再向終院申請上訴。終院法官今天批出上訴許可,案件排期今年 8 月 31 日審訊。
2;831銅鑼灣示威 19歲男生被控暴動罪 法官判罪名不成立
一名19歲男學生於2019年8月31日在銅鑼灣參與示威中被捕,被控暴動罪。案件3月9日區域法院審理,法官質疑警員供詞中所形容當日的情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控方陳詞指,案發當日超過 300 名示威者聚集在崇光百貨門外,架設障礙物。同時,有示威者站在波斯富街的軒尼詩道電車站,向警務人員投擲兩枚汽油彈,及後警員追截他們。約晚上 8 時 20 分,被告在崇光百貨外被拘捕。被捕時搜出一個頭盔、眼罩、兩個防毒面罩、一個微粒過濾器、一部相機、一隻勞工手套及兩個口罩。
法官姚勳智在判詞中指,當時情況毫無疑問是非法集結,影響社會安寧構成暴動,但重點是能否證明被告有參與其中。法官續指,翻看所有片段,都看不到當日在警員追截時,與被告同行的4人中有2人向警員投擲汽油彈,亦無任何汽油彈或火光出現,未能達至毫無合理疑點。法官裁定被告暴動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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