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共央視報道,9月12日,山東濟南中級法院認定王濱受賄並隱瞞境外存款,判處王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王濱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公開信息顯示,今年65歲的王濱是中共黨員,長期在金融系統任職。2005年,他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2012年3月任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副部長級)。2018年9月,王濱任中共央企人壽保險(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至2022年1月8日被查,於2022年9月1日被雙開(開除黨籍、公職),同月13日被逮捕。
王濱是中共十九大以來第一個落馬的保險業央企高管,其被指從1997年至2021年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本人直接或者通過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25億餘元。
2012年1月起,王濱將約5642萬餘元的外幣存入其親屬在香港開立的銀行和證券賬戶,隱瞞不報。
王濱還被中共作為反面教材,在去年十月的一個展覽中,展出了其立案決定書、留置決定書和立案通知書,作為中共「全面從嚴治黨」的成就。

據百度百科,十九大後,自2017年10月-2022年9月落馬的副部級及以上的「老虎」已多達13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