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17年10月17日訊】鐵流向習主席報告,成都市新津縣看守所長張林,竟無視你“依法治國”的指示,竟敢對良心犯陳雲飛動用酷刑,強烈要求有關部門管管此事!!!
成都市新津縣看守所長張林
鐵流:這是陳雲飛代理律師在微信上發出的控告文章,如確實無誤,成都市政法委或公安局,應該管管這位無法無天的新津縣看守所所長,縱不追究法律責任,至少應撤職查辦!
附隋律師文
隋牧青:這位是成都市新津縣看守所現任所長張林。按照所規,所長巡視看守所時,在押嫌疑人須立正喊“所長好”,良心犯陳雲飛認為此舉有辱人格,迫人奴顏婢膝,故拒絕。於是這位張所長下令以“龍抱柱”(即將手與大腿銬在一起)方式懲罰陳雲飛,無間斷持續十四天,期間飲食須靠喂食,勉強走路幾分鐘便汗如雨下,因全身疼痛,致徹夜難眠。據說這是新津看守所按照內部工作守則進行懲罰。
在陳雲飛第一次遭受“雞啄米”(把手腳銬在一起)酷刑懲罰後,我曾與看守所交涉,指出他們依憑的工作守則違背國際《反酷刑公約》(中國已批准加入該公約),系違法犯罪之舉,所方也口頭向我承諾不會再使用酷刑,然,區區數月後,陳雲飛因同樣事由再遭酷刑懲罰!
且不說所方行為已構成違法犯罪,單就承諾而言,背信如棄敝履,黑幫會這樣嗎?
譚作人:“龍抱柱”是一種典型的酷刑。即把雙手雙腳銬在一起,手銬腳鐐“攢四蹄”,“打親家”,人被迫彎曲對折成大蝦狀,吃飯和大小便都不能自理,需要求人幫忙,而且連續施刑,晝夜不停。一個星期下來,腰直不起,可能造成殘疾。連續施刑14天,究竟有多大的仇恨?這種酷刑,應當明令禁止!
龍人:此人暴行千刀萬剮難解心頭之恨。那邊加入聯合國《反酷刑公約》這邊進行慘無人道的酷刑,比畜生還不如,當今還有如此惡行,天理難容。向國際社會曝光惡行 ,揭露他們醜惡的嘴臉。討還公道,聲援陳雲飛,嚴懲凶手。
2017年10月17日 鐵流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