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仍被停職的59歲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網路圖片)
涉事仍被停職的59歲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網路圖片)
區域法院周二就此案作出裁決,法官指出,由於蘇平治指示下屬不執行有關船只須配備兒童救生衣的條文,並以“新船用新例,舊船用舊例”的做法,嚴重違反職責。法官表明,任何判刑的可能性都有,包括監禁等。
有南丫海難家屬認為,法庭的裁決對家屬帶來少許安慰,但認為僅蘇平治一人被判罪,並不能反映整個災難的成因,因事件並非單是救生衣問題引致。死難者家屬希望警方繼續調查,就船的設計及船廠應負的責任,作出一個令人信服的調查結果。
事發2012年10月1日,香港離島南丫島西北海峽發生撞船事故,一艘載逾百人的香港電燈載客船 南丫四號被港九小輪雙體船 海泰號撞擊後迅速翻沉,造成39人死亡、92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