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郭家麒議員(網絡圖片)
【希望之聲2015年12月15日訊】(本台記者梁路思報道)港府考慮將相關內地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作為內地執法人員在香港高鐵西九龍總站辦理出入境手續,落實“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有議員擔心,做法是將大陸侵犯人權的“國安法”引入香港。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公民黨郭家麒議員質疑,將內地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法律缺口一經打開,內地違反人權的相關法例將隨之而來。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則認為講法沒有法律依據。
郭家麒:“國內的法制大家有目共睹,是不是將來在香港用你的理據,一些國內實行的香港的不會做的,包括;國安法、我們聽起來都是莫名其妙的相當侵犯人權尋釁滋事罪、煽動‘國家顛覆政權’罪等等這些,香港人不能接受的法例,只要輕輕用你魔術棒附件三 ,甚至尋求人大釋法,那麼就將他加諸香港人的身上。”
袁國強:“這種的講法絕對沒有法律的基礎,正如,我剛才指出,基本法 第18條,對於哪個類別的全國性法律可以納入附件三,有嚴格的規定,哪些法律可以納入附件三,仍然是未知之數,現在就斷然批評這個方式,會違反基本法,明顯是太過武斷和言之尚早。”
袁國強表示,將內地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解決“一地兩檢”,只是其中一個研究方向,目前還未有最終定案。工黨李卓人就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域包括香港島、九龍半島以及所轄島嶼和附近海域,並不包括港府預備落實“一地兩檢”政策的西九龍總站。他要求袁國強澄清自治範圍和地域的理解,以免混淆概念,變相令大陸公安來港執法變得合理化。袁國強就回應,在處理“一地兩檢”時,不會令香港土地突然消失。
李卓人:“ 有報紙說,現在談得不是拘捕權的問題,那麼我想澄清,在這方面是不是大家有討論,到底西九龍高鐵站是不是有 拘捕權,內地的公安。”
袁國強:“也就是為什麼我要將18條裡面自治範圍和地域兩個概念我們要分清楚,(這個就是要澄清,為什麼自治範圍不包括地域?)自治範圍我們講的是自治權力的這一個概念,地域講的地理上面的概念,兩個之間有關系,但是我們不可以將兩個討論混為一談,也就是我強調,我們處理‘一地兩檢’的時候,是不會令到香港特區範圍裡面的土地突然之間沒有了。”
廣深港高鐵香港段目前不但面臨“一地兩檢”政策未解決外,高鐵工程也嚴重超支約194億,令26公裡長的高鐵香港段造價最新估算844億多。有議員建議當局任由工程闌尾,但政府表示目前已經投資600多億,即使要闌尾,都需要多100多億的開支處理,令工程陷入兩難局面。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期望,立法會明年2月前批出款項,否則工程將不夠現金周轉。
袁國強表示,“一地兩檢”亦並非導致工程費用超支的原因,但目前仍需處理超支問題,否則會衍生龐大的法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