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陸媒報導了一則廣東肇慶夫婦將5歲女兒虐打致死的新聞。其中女孩母親表示,“有時打她的時候我也是不知道怎麼那麼狠心打得下去,直到現在我都不相信女兒被我們打死了”,引發輿論嘩然。目前這對夫婦因虐待罪分別被判16年及11年。
3月3日,正觀新聞在官方微博賬號報導一則新聞,稱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一則案件,令人唏噓不已。2020年2月4日晚,廣東肇慶的孔某穎發現5歲女兒陳某琳尿濕了褲子,便將女兒一腳踢倒在地上,並用衣架朝女兒後腰處打了兩下,又要求陳某琳自己洗澡。由於女兒穿衣服慢,父親陳某土又踢了女兒幾腳,將其踢暈倒地,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晚上8時左右,護士鄧某見到陳某琳被一個女子抱進急診室,說孩子是在洗手間摔倒撞到頭部。經成某醫生檢查發現,陳某琳已沒有生命體征,且身體瘦弱,嚴重營養不良,下巴、左腳背等有淤青、擦傷等被捆綁的傷痕,存在被虐待的嫌疑,醫院作報警處理。陳某土、孔某穎在醫院被抓獲歸案。
死亡診斷為重型顱腦外傷、重度營養不良、呼吸循環衰竭。但母親孔某穎不同意對其進行屍檢。最終經法醫學屍體檢驗鑒定,被害人陳某琳系鈍性暴力致顱腦損傷死亡,且身上多處符合陳舊性損傷的病理改變特徵。
5歲女孩從小和爺爺奶奶生活 與父母同住後多次被虐待毆打
2014年出生後,陳某琳就在化州老家跟爺爺、奶奶一起生活。父親陳某土,為肇慶市高要區一初級中學老師。2019年8月,陳某琳在5歲的時候,被接回肇慶與父母共同生活。
“我把陳某琳從老家接到肇慶讀書。接她回來後發現她經常講大話和偷家裡的零食吃,我和妻子孔某穎就對她反感,開始陳某琳是和我們一起睡的,我們發現她經常大小便失禁,覺得她比較臟,所以就不讓她跟我們一起睡,讓她自己一個人睡。”父親陳某土說。
“平時孔某穎主要用衣架打她較多。因為平時打她教育她發現她沒怎麼改正,就通過換一個方式來懲罰她,在晚上睡覺時綁着她雙手不讓她睡覺。陳某琳不聽話,很難教,我們每天還罰她站五至七個小時。我們經常因為她不聽話就不讓她吃飯讓她餓着。”父親陳某土說。
在陳某琳腳面上有一個破潰處,背脊處有破損和淤青,腳踝、小腿處和手面上有淤青,下巴有破損。
母親孔某穎說,“腳面上的破潰處是在春節前的幾天,因為陳某琳喜歡在夜裡偷零食吃,剛好那天我在切水果,我就拿着水果刀放在她的腳面,問她拿過什麼東西吃,陳某琳說拿了一兩樣東西,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就用水果刀把她的腳面割了一個洞,流了一些血,我從家中拿了一些白砂糖幫她止血後,就沒有再處理了。”
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期間,陳某土、孔某穎為發泄對陳某琳的不滿,經常採取用水果刀割、用鐵衣架打、用包裝繩反綁雙手吊在衣柜上不讓睡覺、不給吃飯等方式對陳某琳實施虐待,造成陳某琳身體消瘦、重度營養不良及多處損傷。
廣東省肇慶市中級法院審理廣東省肇慶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某土犯故意傷害罪、虐待罪,被告人孔某穎犯虐待罪一案,於2020年8月26日作出刑事判決。陳某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孔某穎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宣判後,原審被告人陳某土、孔某穎不服,提出上訴。
陳某土上訴請求法院對其與孔某穎從輕處罰,讓其可以早日回歸社會,照顧年邁的雙親和年幼的兒子。
最終廣東省高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認為上訴人陳某土、孔某穎在撫養未成年女兒陳某琳期間,長期、多次對陳某琳實施虐待行為,致其消瘦、重度營養不良及身體多處損傷,情節惡劣,二人的行為已構成虐待罪;上訴人陳某土、孔某穎還對陳某琳故意實施傷害行為,使陳某琳頭部受鈍性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死亡,二人的行為又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以數罪併罰。陳某土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虐待、故意傷害的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孔某穎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虐待的犯罪事實,且在故意傷害共同犯罪中系從犯,應當從輕處罰。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該事件引發大量網友關註:
“看到說有個兒子,就想果然。兒子是寶,女兒是草。女兒營養不良,找零食吃就說是偷”。
“‘因為陳某琳喜歡在夜裡偷零食吃,……我就拿着水果刀放在她的腳面,……就用水果刀把她的腳面割了一個洞。’黑童話都寫不出這種橋段啊!”
“五歲的女兒前四年都不管,回來一年被虐打致死,竟然還敢提出上訴要求回家照顧兒子,這種人真的讓人噁心”
“這丈夫還是老師。。。一個對自己孩子都這麼狠的人能教育其他的孩子嗎?”
“孩子偷吃零食還不是因為你們給餓的!孩子大小便失禁也是被你們嚇得吧!她還只是五歲的孩子啊!”
“如果是虐待一個陌生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最高判死刑,因為虐待的是自己的女兒,所以判16年,所以親緣關係是犯罪的保護傘嗎?”
“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就用水果刀把她的腳面割了一個洞,這句太諷刺了。合著持刀傷人在這母親眼中都沒當回事。這是惡魔吧,太可怕了”。
“我開始以為是領養或者是繼母,一看竟然是親生的……”
“時代進步了,壞人也越來越多了。這樣的父母真應該一直在懺悔中過一生,不想養討厭不要生啊,生完了給虐待死這什麼扭曲心理”。
“建議出台虐待子女罪,剝奪這樣人做父母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