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CC的報告指出,現在港府的立法機關致力於確保親北京的成員占據立法會,這讓立法會成爲了橡皮圖章機構。自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淨流出了8.71萬名永久和非永久性居民,而中共政府在2021年8月進一步收緊了移民法案的限制,現在,港府能夠阻止港人的旅行,頒佈所謂的出境禁令,或阻止批評者進入香港。
報告中說,港府現在在電影、教育等各個領域引入了更加嚴格的審查規則。而香港的營商環境也越來越大陸化。現在,更多的香港人發現,他們不再受到原先法律的保護,這讓香港社會成爲建立在中共威權制度之下的警察社會。目前,港人已經失去了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公平審判的權利和代表權。獨立媒體和公民社會都受到壓制,司法體系同樣名存實亡。
喬治城法學院亞洲法中心研究員黎恩灝在12月20日對臺媒《報道者》發表評論説,在權力極不對等的情況,香港的司法機構已經無法享受在自由民主體制下的三權分立。在香港落實國安法前,本地法庭在審理有關社運人士抗爭案件時,公眾的輿論矛頭,多數指向並批評負責檢控工作的律政司窮盡本地刑法作政治打壓。但是在國安法發佈後,香港司法領域開始傾向於使用4類做法: 1)利用國安法的政治威權,復辟以言入罪的法律;2)模糊和平集會與暴力抗爭的界線,製造更大的寒蟬效應;3)通過國安法,大幅增加抗爭者的政治及法律代價;4)通過多種包裝,用法律技術和案件管理減低公眾的敏銳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