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道,歐洲議會周二(9 日)在布魯塞爾討論一份 33 頁的報告初稿,當中有 40 處提及中共,較提及俄羅斯的次數多出一倍,與會者敦促歐盟成立特別工作小組 “監察來自中國的干預”。該份報告將於明年初提交歐洲議會進行非約束性投票。
《雪梨晨驅報》(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今天(10日)報導說,歐洲議會關注到外國專制政府在歐洲的活動、外國說客的不透明政治遊說手段,其中包括中國(中共)統戰部的重要角色等,認為澳洲訂立的《外國影響力透明法》(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Scheme)是值得歐盟 “參照的良好做法”,並應參考澳洲和新西蘭應對中國統戰部的經驗。
澳洲國會情報及安全委員會(Parliamentary Joint Committee on Intelligence and Security)主席帕特森(James Paterson)周二向歐洲議會發表視像講話,呼籲歐洲與澳洲等有共同價值的國家合作抗衡外國滲透。
帕特森指出,民主國家必須能夠辨識來自專制國家的政治干預手段和威脅,而且必須盡一切辦法反制,
帕特森提醒,隨着科技日益進步,專制國家對外實行政治干預的手段也變得更為精密,傷害也更大。
帕特森解釋澳洲訂立《外國影響力透明法》目的,是讓外國勢力試圖影響澳洲政府的活動性質、涉及層級和活動範圍等,都需保持公開透明。他提到,《外國影響力透明法》規定須申報的外國代理人活動,包括遊說、媒體工作,以及一般財務支出。
報道說,澳洲政府於2018年,禁止華為和其他與中共政府有關係的 “高風險”電信企業參與澳洲的 5G 網路業務,有關禁令 “保障我們(澳洲)的數位主權”;另外,隨著澳洲傳出一連串涉及來自中方人士的政治捐獻醜聞後,澳洲於2018年禁止政黨接受外國的政治捐獻。
澳洲國會於2018年通過兩項反滲透法,《外國影響力透明法》就是其中之一;而另一項則是《間諜與外國干預法》(Espionage and Foreign Interference Act 2018)。
澳洲《外國影響力透明法》規定,任何機構或個人如果替外國政府在澳洲從事任何代理人活動,但又未主動向澳洲政府登記申報的話,即觸犯刑法,最高可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
帕特森特別提到,澳洲於2020年通過《澳洲對外關係(州和領地協議)議案2020》”(Australia’s Foreign Relations〔State and Territory Arrangements〕Bill 2020),授權聯邦政府可阻擋地方政府和各大學與外國簽訂違背國家利益的協議。他解釋,通過該法的目的,是要反制專制國家試圖分化澳洲聯邦和地方政府的手段,尤其是中國的 “一帶一路” 計劃。
據報道,本月初,歐盟首個官方代表團歐洲議會 “外來勢力干預歐盟民主程序特別委員會” 代表團訪問台灣,其行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向台灣取經,如何抵擋外國勢力的干預滲透及制定反滲透法。
自7月以來,該委員會認為中國大陸是歐盟內部 “操作假消息” 的來源,且根據法國軍事學校戰略研究所(IRSEM)上個月的報告,台灣是 “北京政治戰的第一線”。
INGE主席格魯克斯曼(Raphaël Glucksmann)指出,一般國家遇到外來勢力都會自然選擇封閉,然而台灣卻因有能力建立民主制度而成為完美的反例,面對大量外來勢力的同時日趨開放。
他表示:“對於台灣發展出一套整體社會的應對方式我印象深刻,即在對抗北京當局假消息與干預行動中,納入智庫、非政府組織與記者。一個社會越蓬勃,就有越多能量對抗外來勢力。”
對於訪問的收穫,格魯克斯曼指出,這次訪問團團員雖然來自不同國家、不同黨派,但對於台灣民主的支持不斷增加,這是一致達成的共識。
至於北京指控歐盟這些行為就是破壞區域穩定的元兇,格魯克斯曼表示,這是錯誤的,因為台海情勢在歐盟沒有太多支持台灣的行動時就已非常緊張,“而且正是中國(中共)的侵略,才讓我們增加與台灣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