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務司長李家超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近期不斷地提及要打擊「假新聞」,甚至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中也表示要考慮立法打擊「假新聞」,並由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統籌有關工作。
鄧炳強近日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提及港府正研究打擊「假新聞」。被問到何謂「假新聞」,他稱常人都懂得分辨:「不會是主觀,一定有客觀標準,不會我覺得你是假便假,一定有標準,以及我想做任何事情意圖都很重要,是否真的知道假都仍然說?」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表明,記協反對立法規管傳媒工作。他指,四個新聞專業團體,包括記協、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早於21年前已經共同訂立《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列明做新聞要求真、客觀,確保沒誤導。
陳朗昇強調,各有機制處理投訴,例如記協有操守委員會,自律機制行之有效:「做哪一宗新聞有問題,我們問得很清楚,再由業界德高望重的新聞從業員審視,不理會道德的指控,絕對不成立。我經常用一個例子,831當天真的有鏡頭拍攝著,救護員問警察樓下有沒有傷者,警察說沒有。如果我報道這宗消息,究竟責任在誰呢?是回答的警察還是報道的人?而事實上是有傷者。所以不是鄧炳強局長所說那麼簡單是人都懂得分辨,真的不是,新聞很多不同場景。」
早前鄧炳強點名批評《眾新聞》一篇以「鄧炳強拒保證23條不以言入罪」為題的報導是誤導。鄧炳強在這次專訪中,辯稱說《眾新聞》有報道標題誤導人,只是牽涉道德問題,沒說過是「假新聞」。
陳朗昇回應時表示,有關標題不是錯,只是同一件事,不同的形容:「就好像『只有半杯水』,你說『有一半滿』,他說『已經滿一半了』,究竟是甚麼呢?你說『只有半杯水』你就是誤導了,未免指控嚴重和有些武斷。即是局長說每句話,我逐字白紙黑字你說甚麼我寫甚麼,這不是我們做新聞的方法,我們做新聞一定是經過消化再告訴讀者。」
另外,在專訪中,鄧炳強提及在2003年,時任保安局長葉劉淑儀就竊取國家機密罪,為記者收窄適用範圍,釐定為透過「違法取覽」取得的受保護資料,強調任何人都不會因身份職業獲豁免。
陳朗昇對此表示,記者不是要有特權,而是因為記者有專業知識、對社會的了解,透過取得資料報道給公眾,所以才需要豁免,並強調若記者亂來,都會受法律規範。他認為,港府要說服全世界和全港市民,在23條下是否仍有新聞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