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今天(7日)發表聲明宣布,考量學生最大利益下,決定解散學生會,代表會所有代表請辭,結束51年歷史。
據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今天於臉書發表聲明指,學生會於1971年創立以來,作為校園內唯一獲全體同學民意授權的代表機構,學生會堅持民主自治、員生共治與書院聯邦的精神,為同學、為大眾謀福祉。
聲明表示,多年來,學生會作為中文大學一員,儘管與校方關係時有張馳,但仍有溝通之道,即使在風雨飄搖的日子,校方也依然承認學生會在校內的合法地位。但自今年2月以來,校方宣佈停止代收學生會會費,並要求向政府獨立註冊,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為此,學生會曾徵詢專業法律意見。不過,據中大學生會代表會前主席黃博翰接受《立場新聞》查詢時表示,鑑於註冊的風險大,加上多次與校方磋商都難以達成共識,故 9 月開學時落實解散決定。就註冊問題有否受警方或其他人士警告,他則沒有回應。
此外,香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天就施政報告舉行特首答問會後,被問及中大學生會解散一事時,二人也均無回答。
據公開資料顯示,在解散前,中大學生會是香港八大院校學生會中唯一一個仍根據其大學條例設立的大學學生會。有別於其餘大學的學生會自行向警務處進行社團註冊。
中大學生會解散的導火線
今年年初,學生會內閣“朔夜”參選2021年學生會幹事會選舉,其參選宣言批評中大“向政權低頭,為向政權獻媚而主動報警拘捕同學”,宣言並提到“與港人同行、弘揚本土文化、鞏固共同體意識”等敏感主張,遭校方強烈反對,批評學生會針對大學的指控失實,相關主張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並稱校方有權終止鼓吹違法言論和行動的員生或組織的職務,有需要時亦會尋求執法部門協助。
其後“朔夜”於 2 月 24 日當選新一屆中大學生會幹事會,校方翌日又祭出“五大懲處”,包括暫停代收學生會會費,並要求學生會註冊為獨立社團或公司,自行承擔法律責任等。“朔夜”隨即決定於 3 月 1 日上任同日總辭,並稱“因為收到死亡威脅”,宣布撤回參選宣言及政綱等有關文件,內閣12名成員並同時作好了被捕的心理準備。
幹事會請辭後,中大學生會代表會重新委任5位“朔夜”內閣成員組成臨時行政委員會,不過臨委會全體成員也已於8月宣布辭職,代表會主席黃博瀚於是在9月10日召開聯席會議,接納代表會全體代表的辭職議案,並決定“中大學生會即時停止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