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1年9月20日】(本台記者宇寧綜合編譯)由“醫師反對強摘器官組織”(DAFOH)、歐洲“CAP信仰自由組織(CAP Freedom of Conscience)、日本“移植旅遊考量會( TTRA)”、韓國“器官移植倫理協會(KAEOT)”及“台灣國際器官關懷協會(TAICOT)聯合舉行的“反活摘世界峰會” 18日進入第二天,加拿大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西班牙中國問題人權律師、西班牙訴江案代表律師卡洛斯‧希門尼斯‧伊格萊西亞斯(Carlos Iglesias Jiménez)、台灣律師、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首爾行政法院法官金松等法律界專家和業界人士與會,他們指出,“活摘器官”罪行是人類歷史上聞所未聞的罪惡,中共在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而且這種罪惡仍然在持續發生,但是國際社會目前仍然做得太少。他們敦促使用目前的馬格尼茲基法案以及各國從本國和國際層面協同防止這種罪行的發生。
麥塔斯:“活摘器官”為中共政府所為 而且作為一種盈利方式被制度化
加拿大人權律師麥塔斯表示,中共為了獲取器官大規模殺害良心犯罪證早在2006年就出現了,這是中共政府所為,而且是一種制度化的盈利方式,由中國的監獄系統、政府醫院、包括軍方醫院運作。受害者主要是遭到中共任意羈押的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他們的家人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親人被關在何處,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親人遭到了羈押。
他說:“在中國,中共控制著司法系統,中共不會用法律去制裁自己,或允許中國的法律以任何方式阻礙或妨礙自己的行為;在中國,法律只是被用於打壓與中共不一致的人。”
麥塔斯認為, 中共大規模活摘良心犯的器官有兩個目的,一個是清洗那些被中共視為其政治敵人的人;二是以此牟利,他說:“更何況在中國出售器官是一筆數十億美元的生意。”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認為中共已經關閉其器官生意是不可思議的,無論中共的法律怎麼寫的。”
伊格萊西亞斯:為毀滅信仰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群體滅絕罪
西班牙中國問題人權律師、西班牙訴江案代表律師卡洛斯‧希門尼斯‧伊格萊西亞斯表示,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活摘器官”暴行是一種人類難以想像、也無法容忍的暴行。
他指出,中共為了毀滅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而欲消滅他們的肉體;並做出將他們的的器官標價,殺害該人,將受害人的器官植入他人的身體的事情,還將這種暴行變成一種利潤豐厚的產業,同時利用金錢、利益令將中國從上到下所有的機構都拖入其中,誘使國際社會對其罪行保持類似於共犯一般的沈默,“這是人類無法饒恕、無法無視的暴行”。
人類無法允許“活摘器官”這樣的暴行有罪不罰,因為“未來的審判,評判的將不僅僅是犯罪者,還將評判那些對與罪犯保持著共犯一樣的沈默的人,因為他們的行為令這種暴行得以發生,而這些人都將受到審判。”
因此,作為一位中國問題人權律師和一位國際社會的人權律師,他呼籲這個世界醒過來,他說:“這個世界必須醒過來,所有善良的人,有慈悲心的人,及了解人之所以為人的價值觀的人,都應該站出來,將人類從無知中喚醒。”
台灣朱婉琪律師:人類必須清除和懲治“活摘器官”這個史無前例的罪行
朱婉琪律師指出,為了捍衛人權自由和正義等人類賴以生存的普世價值,必須打擊和防止“活摘器官”的暴行。
她表示從2006年開始,很多醫學界、法律界的調查就發現,盜賣,強摘人體活體器官的暴行是由中共政權所主導,所發起的,此暴行嚴重侵害了人類的生存價值。
她說:“十五年來人權團體,調查組織,各國的調查報告已經確認中國法輪功學員是活摘器官下最大的受害者,中共鎮壓政策下最大的活體器官庫。2019年倫敦的獨立中國法庭得出相同結論:為了器官移植而殺害被囚禁者的行為繼續存在;主要的受害者是法輪功團體;中共對法輪功團體犯下的是反人類罪行。”
她說:“這種發生在中國的、針對一般平民進行的強摘、活體器官的暴行是由獨裁政權——中共政府所發起,所主導的,歷經十數年不止,實在是駭人聽聞。”
她指出,人類需要懲治和制裁這種人權暴行,然而這種罪行卻在中共的政治力和經濟力的影響之下被隱瞞著、被忽略著,她說:“因此這種罪行仍在持續,受害者的人數仍然在增加,成為人類最嚴重的暴行之一。”
“這是一個重大的犯罪體系,涉及的範圍包括器官買賣、器官販運、器官移植旅遊,為了摘取器官而進行的人口販運;涉及的罪責包括傷害罪、殺人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他們甚至用被活摘器官的人做人體實驗,做成標本,犯罪的意圖、手法多樣。”
“活摘器官的暴行,除了作為清洗和滅絕法輪功群體,及其他少數族裔之外,更用於器官移植,給中共帶來了龐大的經濟利益,包括在器官買賣、器官仲介、器官販運當中所產生的利益,跨國跨境⋯⋯”
她因此呼籲,在打擊和防制中共”活摘器官“暴行方面,必須從國際層面和國家層面共同入手。
她說:“活摘器官暴行是人類二十一世紀前所未有,史無前例的人權暴行,人類必須對此做一個全面的清除和懲治,為人權和正義寫下歷史上應有的一頁。”
韓國金松法官:用馬格尼茲基法案懲治“活摘器官”罪行涉案人員
金松法官指出,中共犯下的“活摘器官”罪並非是幾個人所為,而是一個“主權國家”進行的系統性的殺戮,此國家還是聯合國安理會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成員國。她說:“我們目前必須面對中共在過去20多年中,強行活摘其無辜公民器官的問題,無人可否認此罪行是反人類罪。”
她指出,包括入境禁令和資產凍結令的馬格尼茲基法案對於懲治中共的活摘罪行涉案官員會非常見效,因為中共激烈的權利角逐在迫使中共官員逃離大陸。
她舉例說:“2017年的媒體報導顯示,85% 的中共高官在考慮逃亡海外;而在1995年至2008年,超過1.8萬中共官員逃離大陸,捲走了1450億美金;在2014年,據估計120萬中共官員的直系情親屬在海外。因此凍結他們的海外資產並禁止他們進入他國將對他們構成嚴重的威脅,迫使涉案人員三思而行。”
她強調,對中共涉案官員實施馬格尼茲基法案制裁,並非是西方官員可做可不做的“善舉”, 而是人類履行職責所必須採取的舉措,因為人類必須對無視中共惡行的作法負責。
她說:“世界其他地方應該對中國(中共)大規模侵犯人權問題的現象承擔責任,我們目睹了1989年的天安門大屠殺。1999年對於法輪功學員的野蠻打壓,及中國對於類似於維吾爾族人和藏族人這種少數族裔的殘忍壓制,但是國際社會卻敞開雙臂歡迎了這個專制國家,並以為這個專制國家會成為國際社會中的一個好的夥伴。然而中共卻從來不曾停止過其殘酷的侵犯人權行為,並將惡行擴展到香港。 ⋯⋯在來自於西方的天文數字的資本的支持下,中共已經變成了一個可以通過其‘一帶一路’在世界上施展霸權的龐大的怪物。”
她稱讚了美國前川普政府於2020年7月,使用此法案制裁了中共在新疆侵犯人權的實體和官員,稱:“此舉令美國政府利用此法案制裁其他的中共實體和官員變成了一種可能。”
她也稱讚了今年3月份,美國、歐盟、加拿大和英國聯手使用此法案對中共在新疆犯下人權罪行的官員進行了制裁, 認為這說明這些國家形成了一個馬格尼茲基法案聯盟,她說:“這種合作產生了一種協同作用,特別是美國國務院還在聲明中表示,他們將繼續與全球的盟友一起呼籲立刻結束中共的罪行,為這些受害者伸張正義。”
最後她敦促,國際社會在使用馬格尼茲基法案制止“中共活摘器官”罪行時,不可忽視國際刑事司法之間在此問題上的協調運作,她說:“制裁只是我們現在可以採取的最小措施,我們的路還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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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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