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克斯新聞網報導,德州的反墮胎法於9月1日生效,但是美國司法部請求德州西區地方法庭的法官發佈緊急令,暫時制止德州實施此法律,此要求於週四(16日)受到美國德州聯邦地方法官的拒絕。
美國德州西區地方法庭的法官皮特曼(Robert Pitman)於週四(9月16日)在裁決書上寫道:此案提出了一個(關於墮胎的)複雜的、重要的法律問題,需要給予各方充分的機會在法庭陳述自己的觀點,考慮到本法庭以前做出的、為要求暫時限制令的緊急動議,舉行聽證會的命令,因此法庭拒絕此案提出的、在未舉行聽證會的情況下就頒布緊急暫停令的要求。
德州州府的禁墮胎令從9月1日開始實施,該法令禁止整個德州凡是妊娠六週的女性墮胎。儘管很多女性那時候可能還沒意識到自己已經懷孕了。
司法部聲稱此法令阻止了女性行使‘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並引用最高法庭的裁決:州府可能不應該禁止任何女性,在孩子出生前做出結束其妊娠的最後決定。因而敦促法庭頒布緊急暫停令,下令德州州府暫停實施該反墮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