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案件涉及前年10月20日,原本由民陣發起的九龍遊行不獲警方批准,各被告以個人身份承辦及參與遊行,包括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黃浩銘、楊森、吳文遠等7人。除何俊仁外,其餘6人同被控一項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七人早前分別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星期三判處7人監禁11至16個月。除了黃浩銘,其餘被告的刑期與早前 8.18、8.31、10.1 未經批准集結案刑期同期執行;由於6名正服刑的被告,就上述3宗集結案已被判囚14至22個月,因此計及本案刑期後,未有加長各人的總刑期。
在開庭前,梁國雄妻子陳寶瑩與其他三位社民連成員到場聲援,他們高喊「和平是為無罪、政治檢控可恥」等口號,今次案件包括社民連四位成員,梁國雄、陳皓桓、黃浩銘及吳文遠。
陳寶瑩表示,過去參加未經批准集會遊行僅罰款數千元,但國安法下,多宗同類案件街被判重刑。「被告都被判坐牢,而且刑期起點18個月以上。」
她批評一個和平遊行竟然判囚,不滿控方將所有所謂的暴力行動皆套在七名被告身上。「當日35萬人參加遊行,大部分人是和平的。」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民主黨單仲偕到庭旁聽。等候應訊時,楊森向公眾席大叫「香港人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