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1年8月18日】(本台記者鄭銘採訪報導)中共人大常委會一連四日在北京開會,期間將審議把反制裁法列入《基本法》附件。有分析指,此舉將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外資銀行可能會抽走資金,對中港兩地影響很大。
中共人大常委譚耀宗向傳媒確認,人大常委會開會期間將審議在香港與澳門《基本法》附件三中添加《反外國制裁法》的決定草案,預料草案在星期五會議閉幕前獲得通過。
譚耀宗又稱,今次草案的文字較簡單,只是要求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但不會討論在港具體執行方法,也未有要求香港何時進行立法工作。
本身是商人的潘焯鴻認為,若《反外國制裁法》有關條文全部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對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是一個制肘,甚至是一個“灰犀牛”事件。
潘焯鴻指,香港目前有一百多家國際銀行在香港設立分行,在《反外國制裁法》下,這些銀行為了逃避風險,可能會出現一些「代辦」。「因為它的資產是受到一個防火牆的限制。那就可能逃避到如果香港被制裁人士進行民事索償的話就會減輕損失。銀行中心地位牽涉租務、僱用香港的人才、會計人才、銀行人才。即是說銀行業或金融業的確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潘焯鴻強調,外資來港是為了尋求投資機會及投資回報,因為香港是自由港、資金進出容易、銀行業發達。「但如果當反外國制裁法出現的話,其中一條條紋可以對外國的機構和它在地的資產進行查封和反制裁的。即是說在這樣的情況下,究竟外國機構是否夠膽量放那麼多閒資,即是說把剩餘資金放在香港,這是非常大的一個問號。」
他指,若外國資金從香港抽走的話,對中港兩地都是很大損失:「會使香港整個投資氣氛都會淡薄了。因為連閒資都沒了,它連短線投資機會都會少了,所以香港作為一個金融服務業,尤其是從中國大陸企業融資的一個角色都會可能這樣而淡化。」
中共今年6月公布《反外國制裁法》,聲稱在外國採取「單邊制裁」時會進行「反制」。當中訂明的「反制」措施包括:不予簽發籤證、不準入境、註銷簽證或驅逐出境;查封、扣押、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禁止或限制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執行、不配合實施反制措施,將追究法律責任等。
責任編輯: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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