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1年6月11日】(主持人 江峰)
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反外國制裁法》,並已獲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在公布之日,即今天起施行。
草案全文共16條,授權國務院決定、暫停或變更反制措施;措施包括不予簽發簽証,不準入境、註銷簽證和驅逐出境,封查或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或不動產等財產,亦可以禁止或限制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受反制的人士進行交易或合作等。
這個反制裁法案的出台究竟能夠幫助中共在對抗壓力中,尋找到一個舒緩壓力出口,還是起到惡化局面的作用呢?為什麼會人大的這個動作與政治局決議方向、中共軍隊動向與外交宣傳口的風向不同呢?
人大明確表態,這個法的提出是根據習近平提出的要求,制定的原則也是習近平精神。黨的利益,黨魁的利益至上,所以後面不論為國家的調子唱得多高,也都是獨裁者和極權統治的需要。這就是這個反外國制裁法的解讀的關鍵。
該法的制定程序、制定的原則都有了先天不足,那麼這個法律能實現怎樣的目標呢?
責任編輯:付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