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年十一遊行案,案中10名被告分別爲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及蔡耀昌。早前各人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及陳詞。
案件星期五早上十時半開庭,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宣讀判刑,10名被告最終分別被判囚14至18個月,僅民主黨單仲偕及蔡耀昌獲緩刑,多名政壇元老首要身陷囹圄。
其中,何俊仁、李卓人、梁國雄及陳晧桓等4人被判囚18個月。黎智英、何秀蘭、楊森、吳文遠等4人在本案判囚12個月。案中兩人單仲偕、蔡耀昌獲判緩刑。
法官胡雅文於判刑時指,判刑必須有阻嚇性,《基本法》雖然保障市民享有言論、示威、集結的權利,但有關權利並非絕對,強調被告的政治立場與理念等均與判刑無關,法庭不予考慮。
針對在8.31案獲判緩刑的何俊仁,法官指即使他對社會的貢獻,但本案“涉及暴力事件,案情嚴重且重複犯案,不適合判處緩刑,”兩罪共判囚18個月。
開庭前,衆被告精神不錯,家屬及旁聽席人士大叫他們的名字,又高呼“加油”;陳皓桓隨即雙手舉起心心手勢,又大叫“六四悼念、七一發聲”、“香港人頂硬上”,何俊仁亦揮手示意。
梁國雄太太陳寶瑩與一名手持紙船的小女孩走近犯人欄,高聲喊:“整了條船給你們呀,大家同坐一條船。”
陳皓桓聞言打趣謂:“這麼大禍,大家一齊搭沉船。”公衆席傳出笑聲。
梁國雄臨開庭前大喊“毋忘六四”!陳皓桓散庭時也大喊:“毋忘八九民運!悼念六四呀!”旁聽人士和應:“知道!”
另外,法院宣判過程出現插曲:何秀蘭現正就8.18“流水式集會”案服刑,刑期爲8個月;她在本案中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量刑起點爲18個月,獲減刑4個月。法官胡雅文原本下令,本案的其中4個月刑期與818案同期執行,其總刑期12個月,惟實際總刑期應爲14個月。
法庭於下午1時就此重新開庭,最初稱只准記者入庭;有今早旁聽的市民聞訊後,隨即要求進入法院旁聽,有人說“中共不喜歡的人,連刑期都可以計錯,什麼法官呀”。
法官在庭上承認出錯,更正何的總刑期爲14個月,並稱爲要重新開庭感到抱歉。
針對法庭今天的判決,梁國雄的太太陳寶瑩表示,判決很重,因爲以前相關罪名只會判罰款,法官無疑是想阻嚇市民抗爭,希望市民能堅持香港的核心價值。
民主黨的單仲偕表示,心情很沈重,香港已經變了,抗爭人士要考慮抗爭的代價和付出,最起碼要坐牢一年半以上,法律團隊正在考慮上訴。
支聯會副蔡耀昌對只有他和單仲偕兩人獲得保釋很難過,他說,香港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時刻,只要堅持正確的信念,一定能堅持下去,希望香港市民繼續關注和聲援獄中的人士。
到場旁聽民主派人士吳永輝落淚表示,香港人對判決很悲憤,尤其是對何俊仁的判刑,沒有考慮他的社會貢獻和身體有病。
八十多歲的何婆婆悲憤表示香港已經失去公義。社民連成員阿牛強調,中共與港府的倒行逆施,雖然令很多香港人移民,但香港人的抗爭意識從未降低。
今天開庭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壹傳媒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張劍虹、梁國雄太太陳寶瑩、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李永達、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以及瑞典駐港總領事館副總領事雷博恩都有到庭旁聽。
不少港人也一早到場排隊,排頭位的史女士表示昨晚10時已到場,在法院外席地而睡,她又說之前也有在休假的日子旁聽初選47人、佔中九子等案,但今日則是特意請假前來支持10人。史女士並寄語衆人頂住,等待黎明到來。
王婆婆則如常在法院門口揮舞英國國旗,其間高喊“立即釋放所有政治犯”等口號。有市民送上口罩,鼓勵“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