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1年3月29日】(本臺記者福明真綜合報導)中共近日推出新廣播電視法,將在網絡全面實行對廣電領域的管制,因此網絡空間將進一步收緊。而在新廣電法的條文中,有關『應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影視明星們的『薪金封頂』規定,引發輿論聚焦。
綜合美國之音及陸媒報導,中共廣電總局3月17日推出《新廣電法》,要求境內從事廣播電視活動,有線的、無線的,通過固定、移動等終端,以單向、交互等形式向社會公眾傳播視頻、音頻等視聽節目及其相關活動,都應『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新廣電法》同時強調,要『落實網上網下一個標準、一體管理』,統一規定了電視劇片的的備案、審查程序,這些電視劇片包括網絡劇、電視動畫片、電視電影、電視紀錄片、網絡劇、網絡動畫片、網絡紀錄片、網絡電影等。其中還提出,廣播電視節目主創人員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節目將限制播放。
浙江省一位退休文科教授對美國之音說:『法院審判時要以是否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基準判案,這就很奇怪了。法律判案怎麼能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個案子怎麼判?那還不是你當局說啥就是啥,出現在法律當中這類文字的解釋餘地太大,政府可以想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說你的作品和行為符合就符合,不符合就不符合,立這種規矩是不是有問題?』
旅美學者秦偉平對美國之音說:『新的立法是在新的形勢下面,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新媒體平臺的影響越來越大,中國官方在加強輿論控制,在維護它的執掌地位方面的一個新舉措。』
新廣電法兩處談到有關影視明星和主持人的薪酬規定,儘管只是寥寥數語的原則性闡述,卻頗引輿論關注。
新廣電法統稱這些明星和主持人為所謂『主創人員』,其中第三十一條規定,廣播電視節目主創人員的酬勞標準和配置比例,應當符合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的規定。
曾在文藝界工作的北京居民林先生表示:『我個人認為這個事情管得有點太寬。明星片酬這個事情,說白了,市場願意給那麼多錢,值那麼多,這應該由市場來決定。問題是收入首先必須合法,而且上稅。』
退休的浙江文科教授說,新廣電法觸及影視業高薪問題極具現實意味,相比之下,還有更為複雜的中國社會財富分配問題:『你說藝人拿錢多,那麼馬雲拿的不多嗎?藝人拿的錢跟那些上市公司,國企老闆就更沒有辦法比了。他們一上市轉眼就是億萬富翁,演員、主持人們在上市公司老闆面前就是小兒科。』
他說,馬雲的錢是哪裡來的?那些國企老闆的高薪是哪裡來的?他們中很多人不就是黨產的守門人,改革開放後,捷足先登,被允許先富裕起來的那部分幸運中國人嗎?對他們的財富規管在哪裡呢?
據《自由時報》報導,從中國網絡平臺『熱備資訊』刊出的『2020明星片酬內幕詳情曝光明星片酬排行榜2020一覽表』可知,最高的電影片酬為成龍、周潤髮的8000萬人民幣,以及劉德華、鄧超、黃渤等人的3000萬人民幣,他們一般不接電視劇,或者是『極少量』;陳坤接拍電影的價碼是3000萬人民幣,電視劇則是1億人民幣。
文章指稱,假設一名藝人接一部戲的片酬是1000萬人民幣,扣稅後只剩下500到600萬人民幣,其中還有很大一部分不屬於藝人本人。另外,為了顧及形象,藝人在穿著打扮上也會選擇名牌奢侈品,這筆開銷同樣不容忽視,其他包括應酬、請客、買熱搜宣傳、繳房屋和汽車貸款等開銷,最後到手只剩下幾十萬人民幣,平均下來一個月纔淨賺幾萬人民幣,因此一般藝人並沒有那麼有錢。
責任編輯:元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