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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裁判文書網3月1日公佈信息顯示,2015年7月,羅某入職飛豬公司,擔任阿里巴巴飛豬交通業務部國內交通(機票)運營專員,負責飛豬公司自營的五家機票代理店鋪業務。
2015-2019年間,羅某一方面利用職務之便,從飛豬公司內部盜取電子客票號碼,另一方面向他人購買。
2016年初,羅某以代打行程單名義向上海某商務諮詢有限公司股東郭某提出租賃該公司的賬號密碼及購買空白行程單,租賬號密碼的費用是1200元/月,空白行程單0.15元/張。
2016年,羅某以其妻妹的名義註冊了杭州長隆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後以該公司名義登錄航信系統打印行程單及領取空白行程單。
2019年3月,羅某曾以0.3元/個的價格,從潘某處購得約130萬個電子客票號碼。
4年間,羅某及其家人打印了1600多萬張航空行程單。共計非法獲利1000萬元以上,涉及票面額66億元以上。
因航信系統裏的行程單隻能打印一次,涉事公司屢遭投訴。羅某安排其妻妹負責對接客戶、打印並郵寄行程單、對接投訴等工作。如果被打印的行程單沒有寄出,就直接寄給投訴人,如果已經賣掉,就用補打系統再打一張行程單。
最終,羅某因非法出售發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45萬元。另涉案六人分別獲刑3-5年不等。羅某等人的違法所得被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