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國會大廈警察局的法規和美國法律40 U.S.C. § 5104,自1967年以來,國會議員允許在國會大廈內攜帶槍支,以保護自己和第二修正案權利。
如果國會議員擁有當地持槍證,並且子彈是單獨存放的,則可以在國會和國會大廈內攜帶槍支。除此之外,嚴禁立法者將槍支帶進衆議院大廳。預計該法案將引發議員的討論,尤其是1月6日國會大廈發生暴力衝擊事件之後。
近日,來自馬里蘭州的共和黨籍議員安迪·哈里斯(Andy Harris)隨身攜帶了手槍,在通過國會大廈金屬探測安檢門時觸發警報,目前哈里斯正因此被調查。
新當選的國會女議員博伯特(Lauren Boebert)近日致信衆議院,希望允許國會議員帶槍進入國會大廈。
博伯特在信中寫道,“我拒絕放棄憲法第二修正案的權利”,“我是一個身高5英尺,體重100磅的母親,有4個孩子,我需要步行到美國最危險的城市之一工作和服務,我捍衛自己和家人的生命。我不會讓一羣想要拿走槍的衆議院民主黨人奪走憲法賦予我保護自己的權利。”
有82名在任和新任共和黨國會議員聯名上信支持博伯特,他們表示,“如果立法者不能帶槍到國會大廈,他們便不能在前往辦公室時保護自己。自我保護的‘最後一英里’至關重要。更改當前的規定,可能帶來新問題,從而導致立法者遭受人身攻擊和真正的風險。最重要的是,一旦立法者進入公共場所和街道便不受國會警察的保護,成員就必須能夠自保。”
對此,21名民主黨議員持反對意見,他們致信衆議院議長佩洛西和衆議院少數黨領袖麥卡錫,要求禁止博伯特攜帶槍支前來工作。他們說,“此行爲會對國會議員、其工作人員、國會大廈警察和國會大廈場地的訪客帶來不必要的風險。”
在1月6日示威者闖入國會事件之後,國會方面以安保需要爲由,宣佈增加對國會工作人員與議員進行金屬探測和安全檢查,在此之前,這些檢查程序僅針對外來的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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