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蘋果日報》報導,法院判決書指,李新德自主運營“輿論網”微信公衆號及“中國輿論監督網”網站等網絡平臺,爲謀取利益,在未覈實真僞的情況下,撰寫或者安排其子李超撰寫含有虛假訊息的帖文,安排李超以支付費用的方式,轉發至其他網站及論壇,進一步形成輿論關注,向相關單位施壓,意圖爲人擺平事端,並收取委託人費用;2018年以來,李新德父子“炒作”李霖昊非法集資案、山西澹臺一民執行案件、天津鍾大明被刑事追逃案等,獲得他人支付的費用共32.5萬人民幣。
法院指,李新德父子以營利目的,收錢發佈虛假訊息,情節“特別嚴重”,構成非法經營罪,且是共同犯罪,應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李新德開庭審理中不認罪不認罰,且提出辯解,不能從輕處罰;李超爲從犯,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予以減輕處罰。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李新德5年有期徒刑,罰款30萬元;判李超1年有期徒刑,罰款5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61歲的李新德,出生於浙江台州,11歲考入縣劇團,16歲在浙江寧波當海軍,20歲回到安徽臨泉一個鄉鎮文化站擔任站長,自此開始學習新聞報導、攝影。
他曾先後擔任《富民報》、《安徽法制報》、《中國改革報》、《中華工商時報》、《中國民營經濟與科技雜誌》、《工商導報》等媒體的通訊員、見習記者、記者、主任記者。
李新德2003年10月創辦中國輿論監督網,並於2004年首發“下跪副市長醜行錄”一文,引起國內外媒體的關注。2005年發表了遼寧阜新“退休高官”王亞忱案件系列報導。此外,《遼寧省紀委書記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中國最“牛”的社長和他神祕的“愛人”》、《強姦女僱員 報復男下屬?-- 江蘇省外辦主任受黨紀處分一案再起波瀾》等文也引發輿論關注。
中國輿論監督網在天津市檢察院原檢察長李寶金落馬前半年,率先發表“讀天津檢察李寶金《一派胡言》有感”對其進行揭露,並第一時間發佈了李寶金被“雙規”的消息。在2006年7月中旬報導了“兩頭通吃”的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湖南省)一文一個多月後,曾錦春落馬。
李新德曾在2010年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因爲不滿報導被“槍斃”,加上當時網絡開始發達才自立門戶,辦公地點設立在北京,以披露官員貪污腐敗、關注社會爲主,網站自創辦以來多次被封鎖,亦備受官方壓力。
李新德兒子認罪有內情
北京律師劉曉原在其微信公衆號透露,李新德在庭上不承認自己行爲構成非法經營罪。李的辯護律師也爲他作無罪辯護稱,李新德有覈實訊息,也沒有證據證實李新德明發佈虛假的訊息,李新德沒有故意扭曲事實。李新德不服一審宣判後,會準備上訴。
劉曉原文章指,李新德兒子李超“認罪認罰”據說也是迫不得已,因爲李新德妻子,也即是李超的母親去年10月28日病逝,有人動員李超“認罪認罰”,不然不給取保候審,不給他見母親最後一面。
劉曉原在文章指,一宗因“輿論監督”公權機關的案件,先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在司法實踐中極少見,也可見辦案機關非把這宗案件當作一般的非法經營罪案偵辦,又指“在當今社會,爲受到不公的民衆發聲,用輿論監督公權機關,這是非常危險的。”
2019年10月25日起,李新德夫婦被江蘇省邳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一個月後轉爲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經邳州市檢察院批准逮捕,至今年1月7日法院才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