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提要:
1;香港法輪功真相點週內6次遭惡意破壞 呼籲警方緝拿暴徒
2;禁蒙面法司法覆核 終院裁定港府勝訴 任何遊行皆不可蒙面
詳細內容:
1;香港法輪功真相點週內6次遭惡意破壞 呼籲警方緝拿暴徒
香港多個法輪功真相點近日接連遭到中共黑幫暴徒的惡意破壞,12月19日、20日分別在黃大仙、銅鑼灣、尖沙咀和旺角的真相點,再次被親共人士滋擾及毀壞。香港法輪佛學會會長梁珍譴責中共暴徒的惡行,呼籲警方捉拿兇徒,並呼籲市民關注事件,維護香港的言論及表達自由。
中共在今年7月強推《港版國安法》,香港法輪功學員的處境更受關注,20年來一直堅持在香港街頭擺街站講真相,近日突然多次遭受暴徒襲擊。僅過去3天就遭到4起中共暴徒的襲擊及破壞。
香港法輪佛學會會長梁珍表示,中共惡徒多次破壞法輪功學員的真相點是中共末日瘋狂的表現,她希望香港警方儘快能捉拿兇徒,並呼籲香港市民關注法輪功學員的真相點遭破壞事件,共同維護受法律保障的言論和表達自由。
時事評論員石山認爲,美國大選發現選舉舞弊和中共背後滲透操弄的陰謀,表明全球已進入正邪大戰的關鍵時刻。而在此同時,中共也開始在香港升級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與迫害。
外號「長洲複覈王」的郭卓堅表示,根據香港法院於先前的判決,法輪功是宗教團體,可以合法在街頭擺真相。而《基本法》第26條列明,宗教團體可在街上宣傳,不受「 限聚令」 管制。為何法輪功的真相點頻頻遭受破壞,郭卓堅認爲是中共不想大家知道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
郭卓堅還表示,警方目前在處理損毀案件時態度相對被動,是選擇性、針對性執法,「如果法輪功有錯處,警察馬上處理,但若他人破壞香港的法律,破壞憲制體制時,警察卻往往當沒看見!」他讚揚法輪功學員,多年來遭受打壓仍然堅持爭取《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
2;禁蒙面法司法覆核 終院裁定港府勝訴 任何遊行皆不可蒙面
香港政府去年10月根據《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藉此對集會或遊行人士進行阻嚇。法例引起社會廣泛爭議。同年,25位時任民主派議員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獲法院裁定政府違憲。隨即港府不服提上訴,於今年4月上訴庭判港府得直,裁定訂立《禁蒙面法》 做法合憲,《禁蒙面法》則部分違憲。事後港府及泛民都不服判決,分別入稟上訴庭申請終審上訴。
案件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張舉能,以及非常任法官賀輔明勳爵審理。
12月21日,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香港政府勝訴,指《緊急法》合憲,而《禁蒙面法》禁止在合法或非法遊行集會蒙面也屬合憲。民主派須向政府一方支付終審聆訊訟費。
終院的判詞指,港府提交的證據顯示,《禁蒙面法》旨在應對持續多月的暴力及不法情況,因此行政長官會和行政會議認為,這構成《緊急法》下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又指,蒙面對示威者和其支持者起壯膽的作用,令個別人士以匿名身份,逃避法律責任和警方調查。
到庭領取判詞的社民連梁國雄表示,林鄭月娥動用有近百年歷史的殖民地緊急法,並不恰當,條例賦予港督過於廣泛而且不受制約的權力。殖民地時代沒有《基本法》和《人權法》,而今特首權力應受制約。
梁國雄坦言十分失望,認為中共不斷攻擊香港司法機關,主張「三權合作」,令法庭承受巨大壓力;現在人大決定可取代本地立法,即使終院判詞表明特首的緊急立法權力受到立法和司法制衡,意義已經不大。
代表泛民議員的律師何俊仁亦指,法治須在特定政治環境下才能彰顯,在如今的政治壓力下,聲譽良好的法官亦無可避免地受壓;雖然終院並非屈服於政治壓力之下,但早前在北京對香港司法機構的攻撃浪潮之中,很多人已感灰心,並喪失信心,可謂不幸。
+++++++++
24小時不間斷:手機APP:SOH
希望之聲粵語網站:www.sohcradi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