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及48州上週起訴臉書違反壟斷法後,歐盟15日公佈最新數位服務的法規草案,以加強對科技公司平臺內容進行監管,並確保企業有公平競爭環境,提供一個安全、開放和數據保護的網絡世界。根據草案,企業一旦違反規定,將會面臨佔其年收入6%至10%的罰款,甚至被拆解。
針對科技巨頭及對其權力進行的監管審查,已在世界各地不斷增加。歐盟15日也公佈《數位服務法》及《數位市場法》草案,這是近20年來最大的相關修訂。
據法新社引述接近歐盟執委會的消息人士報導指,10大科技企業包括美國亞馬遜(Amazon)、蘋果公司(Apple Inc.)、谷歌、臉書、微軟、SnapChat、中國阿里巴巴、字節跳動(Bytedance)、韓國三星、荷蘭訂房網Booking.com 被列爲「把關者」,面臨更嚴格監管。法案不僅限制這些科技巨頭,同時預防有壟斷及反競爭的企業出現。依據《數位市場法》,違反新規定的線上入口網站,將被處以達全年營業額10%的罰款。
此外,《數位服務法》還規範擁有超過4,500萬名用戶的網路平臺必須採取更多作爲打擊非法內容,並針對濫用平臺侵犯基本權利、意圖操縱平臺影響選舉和公共衛生等行爲進行監管。科技公司必須交代平臺上涉及政治廣告、以及用以排列資訊的演算法等詳細資料。
歐盟競爭委員會委員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這兩個建議的目的,是確保「我們身爲用戶,可以在網路上存取各種各樣的安全產品和服務。而在歐洲有業務的企業,可以自由,公平地進行網上競爭」。
歐洲議會議員表示,希望在1、2年內頒佈該立法。
據報導,就在歐盟即將推出新法之際,推特14日因違返隱私法規而被罰款45萬歐元。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表示,推特的安卓應用程式去年出現一個安全漏洞,導致部份用戶的受保護推文被公開,而推特「未能就違規行爲及時通知數據保護委員會,也沒有充分記錄違規行爲」,因此宣佈對推特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