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提要:
1;黎智英遭加控「勾結外國勢力或危害國家安全」罪
2;批港警濫施酷刑 國際特赦促全球加強警備貿易管制
詳細內容:
1;黎智英遭加控「勾結外國勢力或危害國家安全」罪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控涉嫌「欺詐罪」而關押,法庭拒絕保釋,須收押至明年4月再提訊。12月11日,黎智英再被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將於明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民主黨副主席、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事件顯示北京有意向異議人士傳達一個明確的訊息,只要違反《港版國安法》,將以「最強硬的手段」定罪。
香港警方宣稱,經國家安全處進一步調查後,今日加控黎智英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依據《港版國安法》規定,相關罪行可被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罪行重大者,可被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月2日,保釋期間的黎智英循例到警署報到,其後被落案起訴「欺詐罪」,遭通宵扣查至翌日再被押送法院提堂。法官拒絕黎智英的保釋申請,他在荔枝角收押所內度過73歲生日。
林卓廷認爲,警方對黎智英加控國安法罪名,可提高他往後申請保釋的難度,「就算他之後保釋成功,也會因爲國安法這項控罪,仍要長時間被羈押」。林卓廷又指,警方是想會藉此針對黎智英旗下的壹傳媒進行打壓,未來可能會越來越「露骨」。目前壹傳媒還能夠繼續營運實屬不易。他寄望黎智英能在港府政權下「早日獲得自由,討回公道」。
2;批港警濫施酷刑 國際特赦促全球加強警備貿易管制
國際特赦組織聯同英國歐米茄研究基金會(Omega Research Foundation)發表報告《制止酷刑貿易:工具》,關注全球各地日益嚴重的警暴和酷刑問題,提到香港警方在反送中運動大量使用催淚彈、胡椒噴霧等化學刺激物,以及海棉彈、橡膠子彈等問題,敦促國際社會加強刑具、警備貿易管制,以防止流入濫用者手中。
報告提及,香港去年反送中運動,隨着運動規模升級,香港警方使用了大量催淚彈,甚至在一日內發射逾 800 枚,並在不適當的地方使用,造成虐待行爲。報告舉例,去年 8 月 11 日,防暴警察在葵芳地鐵站內發射催淚彈;6 月 12 日在龍和道近距離向一位坐在花槽邊的男子面部噴射 14 下胡椒噴霧,而男子當時並沒有對警員構成威脅,警員明顯是不必要,且武力亦不合比例。
報告還提及,當示威者準備散去或離開時,警方繼續非法使用發射彈及警棍。去年 7 月,一名年輕女子在上環的示威中被捕,警員從女子背後以警棍毆打,她被制服在地,雙手被鎖緊,但警員仍繼續毆打她。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全球各國應加強控制警備,以確保這些武器不會落入濫用者手中。人權研究員帕特里克·威爾肯(Patrick Wilcken)表示,酷刑在國際上被禁止超過30年,但又繼續容許酷刑工具貿易,令禁止酷刑變得「沒有意義」。
威爾肯強調,世界各地的示威者被催淚彈、橡膠子彈等傷害,迫切需要對警備貿易加強控制,他說:「即使如手銬、警棍的配備,如果落入錯誤的人手中,亦有可能成爲酷刑工具」,爲此各國必須齊心協力制定一個具有全球約束力的指引,以規範這些商品的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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