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0年11月18日】(本臺記者韓梅綜合報導)廣州市民王鉑生為助人,將治療肝癌的進口藥物轉給病友,結果被以非法賣藥為名判入獄兩年半,緩刑3年,並罰款1萬元。王鉑生不服判決提出申訴。事件快速熱傳,被稱為廣州版”我不是藥神案”。
電影”我不是藥神”改編自轟動中國的事件–白血病人陸勇為了幫助病友,義務代購印度平價治療藥物,結果被控賣假藥。發生在王鉑生身上的事,宛如電影翻版。
2014年,王鉑生的兒子小昊確診肝癌末期。兩夫婦為救孩子,在港澳買了30瓶名為PD1、當時尚未在國內獲批的抗癌藥物,價錢由26000至27000元人民幣不等,最終小昊不敵病魔,在2017年病逝。
之後,一個自稱”李醫生”、與王鉑生同在一個”癌癥互助群”中的人通過微信聯係到王鉑生,希望購買小昊用剩下的兩瓶PD1。
王鉑生事後對國內媒體講述,”李醫生”告訴他”我有癌癥病人正需要用這藥,但家庭經濟條件比較困難,請你幫幫忙”。於是出於同情,王鉑生幫忙溝通其他病友將用剩下的藥品,以及與生物公司調劑的藥品,多次以每瓶11500元的成本價轉給該醫生的病人,並沒有加價銷售。
不料三年前”李醫生”卷入無錫警方偵查的一起假藥案,被警方發現他真實身份是前廣州某醫院醫生包信慶,曾因犯強制猥褻婦女罪於2014年獲刑1年。中共司法機關裁決包信慶及其前妻在,2017年2月至10月間在明知必須經過批准而未經進口批準的情況下,將未取得批准手續的藥品在中國大陸進行銷售,非法獲利60萬。這些藥物中就包括王鉑生經手的共12瓶PD1。
王鉑生被指在未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賣藥,而且事後收了生物公司6千元,被判非法經營罪。但王鉑生表示,自己是保險公司高層,每個月有3萬元底薪,以半價出讓藥物,明顯不是為了牟利。目前王已向中共無錫市中級法院上訴。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大病救助專案前高管任瑞紅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自己早在十多年前就已接觸同類個案,王的行為根本不構成犯罪:”因為藥品代購而產生的案件在中國是數不勝數。王先生的行為,按照藥品來源來說是正規的,不涉及任何盈利行為,不涉及假藥罪,他的問題出在中間人有盈利行為,真正要處罰的應該是那個人,”
任瑞紅認為,關稅並非中國的進口藥訂價高企的關鍵原因,中國進口藥的定價存在所謂的”灰色成本”:”同樣的藥在中國和在印度的價錢能差到一半以上。就是這個藥在中國賣一千,可能在印度只賣五百,多出來這一部分等於是被中國統治階層,衛健委,發改委等部門從中分一杯羹,導致藥品到了老百姓手上,價格會非常高。”
陝西某藥廠醫藥代表鄒先生曾在接受大紀元采訪時推薦《我不是藥神》這部電影:”最起碼能讓部分人清醒一些,看看中國目前的現狀,到底是不是所宣傳的那樣,我們的國真的很厲害?普通老百姓現在真的很幸福?其實真的關注底層的時候,底層老百姓幾乎所有的這些苦難,其實是由政策造成的,而這些製訂政策的人,都是屬於利益集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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