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克斯新聞》報導,民主黨對他們抵制該會的解釋是,他們是被逼迫的。 拒絕與會「的決定絕非兒戲,佔多數的共和黨(議員)讓我們別無選擇。我們在杯葛這個非法的聽證」。參院少數黨領袖、民主黨籍參議員舒默(Chuck Schumer)說。
但是,共和黨籍的司法委員會主席格拉厄姆(Linsdey Graham)說,杯葛是民主黨的選擇。「我的選擇是委員會表決。 我們絕不會讓他們控制委員會。他們做了選擇,不參加(表決)」。格拉厄姆在週四的表決前說。
格拉厄姆還批評了民主黨當年取消了「妨礙立法」程序,可能觸發了加劇高等法院政治化。「我還記得(當時)告訴過舒默參議員:你會後悔的。今天他應該會後悔(取消了『妨礙立法』)」。 格拉厄姆說。
《福克斯新聞》說,圍繞司法提名人的尖銳批評可以追溯到1980年代,而其中一件就是在2016年大選前幾個月,大法官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離世,共和黨曾要求暫緩提名新的大法官去填補其空缺,但沒有成功。
在10月初,舒默就曾經表示,民主黨不會給委員會的表決提供「法定人數」,所以本次抵制並不令人驚奇, 委員會中的其他民主黨人直到週三都還沒有確認要抵制。他們最後說,他們之所以抵制是因爲共和黨力推此事,要把這個提名人「擠」過程序去,他們的抵制是對這種「極速」表決的反應,因爲共和黨要求第二天就表決,「打破了長期以來委員會的規矩」。
舒默週一表示,「巴雷特的提名,是我所見證的參議院中最不合法的程序。她的極可能的覈准將對參議院、高等法院和我們的國家的將來產生可怕、可怕的後果。」
格拉厄姆週四說,儘管委員會的規定要求至少有兩名少數黨議員在場,對巴雷特法官的表決必須在週四進行。爲了保證參院的表決時間,他會放棄參院的規則。
「根據委員會的規定,你要有兩個少數黨議員參與,但他們刻意拒絕參與我們。 他們在杯葛委員會,所以,作爲主席,只要委員會的多數成員出席,我們將放棄該規定。 我們將表決巴雷特。 她(的提名錶決)將送抵參議院全體。 希望週一或週二,她能到法庭(就職)。」格拉厄姆在週四《福克斯新聞》的一個節目中說。
根據聯邦參議院的規定,任何一個委員會在表決時必須有多數成員在場,否則表決結果不算數。而參議院的司法委員會有一個更嚴格的規定,要求在表決時必須有兩名少數黨的成員在場。 格拉厄姆這次取消了司法委員會的規定,實際是用參議院的規定取代了司法委員會的規定。
週三,格拉厄姆在一個聲明中說,「巴雷特法官應該得到一個表決,她也將得到一個。巴雷特法官應該通過委員會的表決,她一定會通過表決並送交全參議院(進行表決)。 巴雷特法官應該進入高等法院,她將得到覈准」。「對我的民主黨同事的拒絕出席(表決),那是他們的選擇, 我相信這會損害巴雷特法官,而巴雷特法官應該得到表決,不論是支持還是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