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再次強調,尊重人權、尊重基本自由權利是香港《基本法》以及 “一國兩制” 之中心內容;並重申新聞自由、多元化亦是民主的支柱,是開發自由社會的基礎。
歐盟:國安法正在扼殺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
綜合媒體報道,歐盟外交事務發言人斯塔諾 (Peter Stano) 10日發表聲明,對香港多名反對派人士在港版《國安法》框架下遭逮捕表示擔憂。發言人指出,該法案正在扼殺香港的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
歐盟委員會的這份書面聲明指出,黎智英及其家人以及其他人士被拘捕、《蘋果日報》總部遭警方搜查、反對派人士遭到 “勾結外國勢力” 之指控,這些事件進一步令人擔憂港版《國安法》正被用於扼殺香港的言論自由以及媒體自由。
歐盟再次提醒,尊重人權、尊重基本自由權利是香港《基本法》以及 “一國兩制” 之中心內容;而且,新聞自由、多元化亦是民主的支柱,是開發自由社會的基礎。
歐盟委員會呼籲,包括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結社自由、集會自由在內的香港居民既有權利與自由應當得到完整的保護。
對此,中共駐歐盟使團週一迴應,指責歐盟批評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被捕一事是說三道四,是公然干涉中國內政。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通過辦公室發言人表示,非常關注香港當局以港版《國安法》拘捕黎智英和和其他人,要求確保不違反香港《基本法》和《國際人權法》所保障的港人基本權利。發言人再次要求香港當局檢視“港版國安法”的實施情況,在必要時修改,確保不會被濫用。
英國外交部主管亞洲事務副部長亞當斯(Nigel Adams)在Twitter上留言,“深切關注”黎智英及另外6人在香港被捕,強調“必須維護媒體自由。有更多證據顯示,國安法被當成讓反對派噤聲的藉口。”
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Ben Rogers)也在Twitter表示,黎智英的被捕令人痛心,他形容黎智英是他認識的 “最偉大、最勇敢的人之一”,強調世界不能讓、也不會放任事件,“我將竭盡所能幫助釋放這個偉大的人。”
美國的參議員霍利(Josh Hawley)表示,黎智英因長期敢於公然反對中共而被捕,“實際上(他)僅僅是因爲敢於報道新聞(而被捕)”。認爲中共想向世界的言論自由施加壓力。參議員斯科特(Rick Scott)認爲,所謂的國安法 “無非是對自由和自治的直接攻擊”。
報道說,不久前,歐盟已決定採取包括停止向香港出口 “可能被用於內部鎮壓、攔截通訊或網路監視”的設備或技術在內的 “一系列措施”,以迴應北京當局強推港版《國安法》。
多個歐盟成員國此後取消了與香港之間的雙邊引渡條約。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博雷利 (Josep Borrell) 還曾就港府借疫情延後立法會選舉進行表態,指出此舉令人懷疑 “能否持續享有《基本法》所保障的民主權利與自由”。
據報道,歐洲領導人正在籌劃在9月14日與中國領導人舉行視頻峯會,預期屆時將對習近平表達歐盟對香港問題的關切與憂慮。法新社引述一名歐盟官員的話說,在9月24-25日特別會議期間,歐盟希望對華宣佈聯動的政治經濟政策。
黎智英:北京實行港版《國安法》等於是敲響香港的喪鐘
當今年6月中共人大常委會持續審議港版《國安法》的同時,德國之聲專訪了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他在接受訪問中表示,雖然自己可能成爲國安法通過後首批被打壓的人士,但他會繼續留在香港奮鬥,也會繼續發行蘋果日報,直到發行的權利被奪走爲止。
黎智英認爲:北京實行港版《國安法》等於是敲響香港的喪鐘。因爲它的效力已超越《基本法》與香港現有的法制,這也等於是宣告香港將失去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因爲一旦沒了原有的法制,任何在香港經商的人,將會失去原來享有的基本保障。他們只能透過賄賂政府官員來得到保障。
黎智英說,國安法正式實行後,香港將變成另一箇中國內地的城市,而一旦原有的法制消失後,香港與國際社會之間的互信也將蕩然無存。我無法理解在這樣的前提下,爲何還會有人認爲香港能熬過國安法帶來的衝擊。我深信不少香港人已開始準備移民,因爲我不認爲大家認知中的香港能存活下來。
當被問及國安法通過後,很多香港人原先依賴的抗爭模式可能都將成爲違法行爲。香港人還有哪些方法能持續抵抗中國(中共)政府的打壓時,黎智英堅定地認爲,香港人不會放棄抵抗。
他說:很多人都說《蘋果日報》是國安法打擊的重要目標之一,但無論我們是否爲《國安法》的打擊目標,《蘋果日報》都會與香港人一起奮鬥,因爲在我眼中,所有香港人都是《國安法》打壓的目標。所以或許《蘋果日報》是政府打擊的首要目標,但這不代表《蘋果日報》不是香港社會的一部分。
據最新消息:傳媒大亨黎智英出事後,港人用行動和金錢抗議,從凌晨起排隊搶購《蘋果日報》。市場也繼續以股票當選票,一傳媒股價再度狂飆逾5倍,是單日漲幅最大的港股。
《蘋果》本來當天印35萬份,管理層其後宣佈爲免多區 “斷紙”,加印20萬份至55萬份。對比7月下旬單日印72,000份,總共多印近48萬份。
大量香港網民在社交媒體貼圖,展示剛買到的《蘋果》,標註 “#撐蘋果日報”丶“#守護第四權”丶“#Support Apple Daily”丶“#We Need Apple Daily” 等。
有網民表示 “失去了自由才懂得珍惜”;也有人指 “我不覺得買份報紙就很有用,但我鐘意做政權討厭我們做的事”;另有網民坦言對《蘋果》某些報導方法有保留,但在新聞自由遭踐踏之際,仍要表態支持,“不想連最後的新聞自由也淪陷”。
國際特赦組織(AI)香港分會相信,黎智英和《一傳媒》被針對,與報社批評中國和香港政府有關。認爲“單純因傳媒機構、出版商或新聞工作者對政府的批評,或者他們的政策倡議而遭懲罰,是打壓表達自由,在任何情況下也不合理。”
國際特赦又表示,當局暫時未提出就勾結外部勢力的具體理據,凸顯《國安法》“這條空泛的條例,可如何被利用打壓政治異見者”,促請當局立即撤銷針對一傳媒和相關人士有關控罪,以及停止騷擾、恐嚇身在香港的記者。
黎智英(英語:Jimmy Lai Chee-ying,1948年12月8日-),香港企業家,佐丹奴(Giordano)、香港《蘋果日報》、《一傳媒》創辦人。生於中華民國廣州市,祖籍廣東順德,現爲香港永久性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