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曾表明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國際商會—香港區會(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Hong Kong),星期一就港區國安法發表意見書。
商會指,中央政府最近突提出代香港製定國家安全法,令人震驚,認爲中央政府事前並未徵詢香港市民意見,做法「令人惋惜,也摧毀港人對中央政府的信心」。又批評目前立法情況既不清晰,又有很多不確定因素,令人對香港經濟及個人自由和安全感到憂慮,又說「國際人士預期香港的高度自治受到侵蝕,令人擔憂﹔而海外人纔將不再願意來港工作。」
商會認爲,法案不應削弱司法獨立或另設法庭,不應有類似《逃犯條例》的條文。此外,根據《基本法》23條自行制定國家安全立法,商會認爲毋須在港設立國家安全機構。
商會建議,法案須配合以普通法爲本而建立的香港法律制度,以體現法治精神。法案自頒佈之日起不應具有追溯力,更不應另設法庭處理國安法的案件,而審理的法官亦不應因種族、宗教、良心、國籍或者性別而被排除擔當。
商會指出,社會對國安法內容及措施猜測在社會形成恐懼,國際預期香港高度自治遭侵蝕,情況令人擔憂,促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香港政府在法案通過前,容許港人發表及提交意見。
商會最後強調說,基本法被視爲重要的一環,是國際商界認爲香港擁有自由和憑競爭營商的重要價值觀,如法治和資訊自由等都得到「兩制」概唸的維護和保障。 但推出國安法的方式損害這個屏障,更令人極之擔憂是將來進一步破壞這個保護傘的先例。
國際商會—香港區會的成員大都來自大企業,主席是力寶公司非執行董事李澤培,其執行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成員,亦有來自萬通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和東亞銀行的高層。
另外,公民黨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迴應日前發佈的有關「港版國安法」說明摘要,批評整個「港版國安法」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把恐懼注入每一個香港人的心入面」和「黑箱作業」,重申反對「港版國安法」立法。
同日下午,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討論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的落實情況。
郭榮鏗要求鄭若驊迴應,如果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審理案件時會否設陪審團:「所有嚴重罪案審訊,高等法院都必會有陪審團,包括叛國罪等,必須有陪審員,我想問國安法如訂立後,嚴重罪行如到高等法院,會否有陪審團參與?」
鄭若驊以郭榮鏗的問題離題爲理由,拒絕迴應。她會議後被問到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是否不受《基本法》第22條所限等實際安排,以及公署與國家有關機構在怎樣的「特定情形」可對案件行使「管轄權」時,兩度承認「律政司不清楚和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