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的王全璋近日接受日本共同社面對面訪問。這是王全璋今年4月首次接受媒體面對面訪問,也是他首次披露遭中共迫害的內情。
王全璋流着淚說,當局可以任意給異議者判刑或定罪。
中共2015年發動“709大抓捕”,逮捕大約300名維權律師和民主運動人士,王全璋是最後一個獲釋。他於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間被關押在天津,在指定地點接受當局監視。他形容該地是嚴刑拷打的溫牀。
王全璋在20平方公尺的囚室內,遭兩名武警24小時監視,睡覺時不得翻身。在被摑臉幾個小時後,王全璋被迫接受一份書面證詞,內容聲稱他收受海外資金,企圖顛覆政府。
王全璋也被命令雙手舉高站着15小時,一旦他放下雙手,就有人厲聲罵他賣國賊。
2018年12月,當局首次進行閉門審理,王全璋一度大喊,質疑依法治國是什麼意思,隨後就被“當成豬一樣按着”。當王全璋試圖就刑期提出上訴,司法人員就威脅要把他的刑期延長至8年。
王全璋表示,他的案子證實中共司法程序草率馬虎,破壞法律的是公安、檢察官和法院當局。
日本共同社的報導獲中文媒體廣爲轉引報導。不過6月22日,王全璋的好友野靖環在推特發出“重要說明”,指王全璋雖遭酷刑但沒認罪。內容如下:“重要說明:近日有媒體和網友傳播‘王全璋在酷刑下認罪’,並說是引用日本共同社的文章。實際情況是,6月9日日本共同社記者到王全璋家裏拜訪。記者寫的是:‘王全璋被逼供認罪,因爲王拒絕認罪,他們就繼續酷刑。’”
公開資料顯示,王全璋是山東省五蓮縣人,維權律師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在北京常代理敏感案件,包括農民土地案、爲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基督徒案,維護弱勢羣體利益等。
2015年7月,中共政府下令大規模抓捕律師和維權人士,範圍擴及中國23省,數百名律師、法律助理、維權人士、前往北京上訪(陳情)的民衆及其親屬遭到抓捕、傳喚或刑事拘留,此事後來被稱爲“709大抓捕”事件。
在王全璋被抓、失蹤後,他的妻子李文足曾堅持展開尋夫、救夫行動,同時控訴中國公安部、狀告共青團,她還多次前往中共最高司法機構控告天津當局,但不是遭暴力驅趕,就是遭推諉。李文足“千里尋夫”,剃髮抗議的事蹟曾一度引起國際關注。
2019年1月28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宣判王全璋顛覆國家政權案,認定王全璋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直至2020年4月5日清晨出獄,隨即被以防疫名義送到老家濟南的一處房屋限制自由。2020年4月27日,王全璋在警方的監視下回到北京與家人團聚。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王全璋5月13日表示:“就直接說我的行爲構成顛覆國家政權,這是極其荒唐的。長達三年多的時間,拒絕我要求的辯護人,拒絕我家人聘請的辯護人,變相剝奪我聘請辯護人的權利,實際上是啓動申訴的一個很重要的理由。中國的法律規定,如果原先的審判程序嚴重違法的話,剝奪了被告的訴訟權和辯護權,是有可能提起這樣的一個再審。”
他譴責司法人員公然踐踏法律:“如果在庭審的過程當中,當事人解除辯護人的話,中國的法律規定,法院必須休庭,必須給被告十五天選擇辯護人。如果十五天內,被告沒有提供辯護人的名單,或者十五天后再開庭,被告再次解聘,再度拒絕辯護人辯護,到那時候,法院才能視爲自行辯護,纔可以繼續開庭,但是我這個案子,一開始我解聘了我的辯護人,他們竟然繼續開庭。”
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總幹事陳悅相信,王全璋具備足夠申訴理據,但過程當中會充滿變數:“在審判(宣判)兩年內他可以提出申訴。他需要提交材料,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以及他申訴的事實與理由。在過程當中,當局會否阻撓或騷擾也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