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追究前特首樑振英UGL事件而成立的「天下爲公」團隊,取得擅長刑事案件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與及前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李定國的法律意見,認爲可透過私人檢控樑振英兩項公職人員行爲失當罪。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記者會上表示,今次擬私人檢控樑振英在UGL事件中,祕密收取UGL公司400萬英鎊而沒有申報,違反公職人員行爲失當,「我們幾位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看過相關的資料證據,也瞭解到樑振英身爲特首在港鐵的業務上有一定的影響力,而港鐵和UGL有生意往來,所以我們認爲有足夠的證據檢控樑振英在UGL事件上,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爲失當罪。」
至於樑振英就立法會調查UGL事件的專責委員會中,串通委員之一的民建聯周浩鼎,干預委員會針對樑的調查,也違反公職人員行爲,林卓廷解釋說爲何此檢控不包括周浩鼎的原因,「因爲周浩鼎本身是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保護,即是縱使我們有足夠的證據去指控周浩鼎,但是他因爲《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地保護而免受任何刑事及民事的檢控。」
他並解釋不告樑振英涉貪,是因爲《防賄條例》要律政司同意方能檢控。
今次私人檢控的申請人陳裕南就稱,希望藉今次私人檢控「給香港人一個交代,給香港人知樑振英的所作所爲」。
對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發表網誌,質疑有人濫用私人檢控,又說如果私人檢控被濫用或違反公衆利益,律政司有權介入叫停。
林卓廷再三警告鄭,若鄭接管有關的私人檢控案件,只會給人包庇樑振英的感覺,並且未有做好其司長的工作。尹兆堅也批評若鄭若驊接管今次案件又撤控,「明顯地等同於攔途截劫,一而再以濫權瀆職手段放生樑振英。」
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也說,若鄭若驊介入並撤控是變相剝奪了市民私人檢控的權利,屆時就別無選擇,「天下爲公」會提出司法複覈,挑戰其決定。
公民黨黨魁、立法會議員楊嶽橋批評鄭若驊大放厥詞,獲得法庭批出傳票的案件,是經由法官的專業判斷後批出,申請顯然已滿足了法庭的標準,批評鄭若驊向法庭及裁判官施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