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港媒報導,香港《國歌條例草案》今日下午進行表決時,部分議員批評審議時間太少,多名民主派議員在座位上高呼要求提出「規程問題」,但主席樑君彥未有理會 ,仍宣佈草案提早三讀表決。多名保安在民主派議員前築成人牆阻止議員衝擊。泛民多名議員先後在會場潑灑惡臭物體,會議一度暫停,民主派高呼「大口狗,遺臭萬年」。

在泛民議員高呼反對口號聲中,最終以41票贊成、1票反對下,三讀通過。所有泛民議員並未參與投票。
報導指出,不少議員發言批評《國歌法》條文並不清晰,如「侮辱」的定義,入罪標準空泛,讓執法者有相當廣闊的空間演繹判斷是否入罪,檢控時限也過長,因此質疑政府是想用法律威嚇市民,而不是讓市民發自內心的尊重。
另外,有議員提問要將宗教儀式列爲要唱國歌的場合(附表三),加入介紹國歌作詞人及作曲人的死因等條文。議員解釋,政府按現時條文所指,可隨意增減必須奏唱國歌的場合,因此估計大陸內地日後有機會將宗教儀式加入爲奏唱國歌場合,他憂慮將來香港可能也會照搬。
國歌法大致規定,有侮辱國歌行爲者,可罰款港幣5萬元或監禁3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事後表示,港府預定下週五(12日)在憲報刊登法案內容,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