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抗議示威活動從凌晨5時陸續出現,一直持續到晚間,示威者高喊「香港獨立,唯一出路」口號,也有示威者用雜物堵路,焚燒路中心的雜物。
當局則出動大批警力及水炮車、鎮暴裝甲車於前一夜開始在中聯辦外通宵戒備,並用拒馬將立法會、港府總部團團包圍。27日清晨更在多地攔查路人,到晚間已逮捕超過360人,其中銅鑼灣、中環至少180人,金鐘約50人,旺角60人。期間警方還向在場的示威者、記者施放胡椒彈以及胡椒噴霧。
據報導,被逮捕人士中包括不少身穿校服的學生,年紀最輕的僅14歲。一名女子形容,「到處都是警察,就像戒嚴」。一名17歲示威者對此感到難過又無力,哭着表示,現在似乎難以繼續進行民主抗爭,「不像之前那樣。」香港衆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批評,這實際上就像是宵禁。
實施宵禁期間,宵禁的執行人員有權對違反宵禁規定的人予以扣留,並對被扣留者的人身進行搜查,對攜帶物品進行檢查。對抗拒宵禁規定的人員,可以對其執行拘留或者包括使用武器在內的其它強制措施。而宵禁一般只在戰爭狀態、全國緊急狀態或者戒嚴時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