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樑國雄、楊森、吳靄儀、區諾軒、單仲偕,現任支聯會主席李卓人以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被起訴組織、參與或公告去年8月18、10月1日及20日三個未經批准的反送中游行集會,分別被控八項罪名,共涉58項控罪。包括「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罪等。
其中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樑國雄、何俊仁、何秀蘭,以及社民連陳皓桓,另外分別就10月1日及20日的遊行,被加控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5人另外面對交替控罪,涉及公告被警方反對的遊行傳票。
另外,黎智英、李卓人、楊森還因被控涉嫌在去年8月31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案件,與本案合併處理。
案件下午二時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15人下午陸續來到法院,法院外大批支持者到場。開庭前,首度成爲被告的李柱銘步入法庭,隨即與到場聲援的朱耀明牧師、樑家傑等人握手,又互拍膊頭,現場人士高喊「加油」。
李卓人在開庭前批評今次是政治檢控,目的是威嚇港人不敢集會,不論審訊結果如何,都會繼續行使遊行集會權利,爭取民主和自由。
開庭約二小時,全部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處理,以待控方索取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各人獲准每宗案件以現金1千元保釋外出。
15人下午近4時半,步出法庭時,庭外的旁聽市民以掌聲鼓勵,高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沒有暴徒,只有暴政」、「解散警隊,刻不容緩」。
李卓人首先發言,他表示案件轉介到地分法院意圖加重他們的刑罰。但他強調,會與港人一起無畏無懼,繼續抗爭:「我們15人只是八千四百分之一,很多手足一出來就被控暴動罪,大家覺得很痛心,這個濫捕濫控,竟然將我們很多年輕的手足判四年,所以我們微不足道,我們會和港人無畏無懼,繼續抗爭。」
他又說,港府不肯取消「限聚令」,借限聚令打壓六四悼念等集會自由,「港府趁疫打劫,打劫我們集會遊行的權利,這個政府立心不良,利用港人對疫情的恐懼,利用這個恐懼,白色恐怖打壓集會遊行的權利。」他再次重申不會取消今年的六四集會,繼續抗爭。
楊森則指所有港人都不會被嚇退,呼籲港人站在一起,爭取民主、自由。
陳皓桓表示,自己僅是200萬分之1,多謝市民的支持,歷史會宣告港人集會是無罪的。吳文遠指自未來抗爭只會繼續,強調中共的打壓只會自取滅亡。
不少民主派人士均到法院外聲援,包括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戴耀廷、民陣召集人岑子傑、富商劉定成,以及部份政黨元老。